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38 生成日期: 2023-11-08
文       号: 关键字: 社会,组织,工作,活动,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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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靖远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函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0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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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靖远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函

 

相关单位 

现将《靖远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按方案抓好落实

按照省、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需成立由民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请各相关单位于8月20日前将负责人名单及自查情况函报民政局212室。

 

 

 

 


 

 

靖远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2023年7月18日甘肃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从2023年8月10日至11月20日在全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新特点,新动向,集中力量,重拳惩处,标本兼治,以更严格,更有针对性的举措,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有力惩治违法犯罪行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努力打破非法社会组织“打了又出,出了再打”,循环往复的怪圈,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二、打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的名义活动的组织。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打击整治两大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一)勾结境外势力,插手热点敏感政治事件,开展渗透活动,损害国家安全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社会组织;

(二)宣扬西方民主、人权等价值观,宣扬反共、极左、民族主义等思想,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损害国家安全的社会组织;

(三)开展表彰、评比、认证、许可等活动,大肆敛财的社会组织;

(四)在涉及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内开展活动,侵害老年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造社会混乱,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的社会组织;

(五)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社会组织;

(六)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特别是打着弘扬“传统文化”“养生修炼”等旗号,传递社会负能量的社会组织;

(七)伪装成官方背景,冠以“全国”“中华”“国际”“全省”等字样在我范围内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八)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社会组织。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摸底自查阶段(8月108月20日)

一是传达学习甘肃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二是成立由民政局牵头,中共靖远县委宣传中共靖远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靖远支行、共青团靖远县委中共靖远县委政法委员会靖远县教育局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远县水务局靖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靖远县商务局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靖远县科技局甘肃省靖远县工商业联合会靖远县科学技术协会靖远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靖远县农业农村局靖远县刘川电灌工程管理局靖远县应急管理局靖远县林业和草原局靖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项行动的主管负责同志和牵头部门负责人,精心组织专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三是民政局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排查收集线索,进一步掌握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四是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职责,加强线索收集研判,做好本行业本领域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排查和信息收集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并于8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函报民政局。

(二)集中打击阶段(8月2111月10日)

    民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树牢“一盘棋”思想,坚持各司其职、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努力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工作合力。主动出击,采取得当有效的打击对策及措施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一批利用非法社会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处理一批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联牟利的单位和个人,将打击整治行动推向深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完成预期行动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认真对本次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认真梳理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强化联合打击整治,按照民政牵头、行业负责、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工作思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处置力度,共同做好我县非法社会组织的调查处理工作。民政局要加强与公安、宣传、国安、网信、教育、科技、财政、文旅、市场监管、人行、税务等部门的密切协作,要拓宽新思路、新方法,切实把各部门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依法依规,快速查处。民政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依法取缔;对专项行动中发现所属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新闻媒体、网络等平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结果,加大曝光力度,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执法效果,达到“打掉一个,警示一批”的震慑效果,扩大执法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举报渠道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所属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举报电话:6121519、6251831

举报邮箱:1428204293@qq.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靖远县民政局

邮政编码:7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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