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065 | 生成日期: | 2025-03-06 |
文 号: | 关键字: | 高龄,津贴,发放,资金,甘肃省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下拨2025年2月份高龄津贴资金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0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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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甘肃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甘办发[2022]41号)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3]129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高龄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24]140号)、《白银市财政局 白银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高龄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市财社发[2024]10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高龄津贴全面、及时、精准发放,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高龄津贴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发放,乡镇审核认定后,经县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下拨我县2025年2月份高龄津贴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1,该资金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002老年福利”。80-89周岁9596人,每人每月25元,共补发10人1450元(补发4人12个月1200元,4人1个月100元,2人3个月150元)共计241350元;90-99周岁660人 ,每人每月60元,补发1人720元(12个月)共计40320元;100周岁及以上17人,每人每月100元,共计1700元;,2月份共计发放283370元。 请各乡镇严格按要求将审核确认和审批情况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及时上传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至惠民资金管理系统,确保资金顺利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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