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07 生成日期: 2023-01-12
文       号: 关键字: 救助,困难,群众,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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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因疫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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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因疫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12月9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因疫因灾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障因疫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省市民政部门就近期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自然环境严酷,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薄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终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体保障数量多,保障水平较低,这一类群体的收入,主要以外出务工就业为主,一些家庭因学、因病、因残等大额刚性支出较大,加之今年我持续时间长且多发散发频发,洪涝、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也持续不断,多重因素叠加在一起,特殊困难群体的收入骤减,支出增加,平时的积蓄大量减少,随之出现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体数量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及时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迫在眉睫,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关于兜底保障工作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民政担当,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实际行动。

二、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准确摸清特困群众、脆弱群体底数。要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主动发现救助,组织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沟通、微信联线等方式,全面摸清摸准辖区内受疫情、灾情等影响的困难群众底数、生活状况以及救助需求,建立详实的信息台账,逐户逐人落实相应救助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加强对现保障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数据采取入户核查、数据比对分析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比对,及时更新完善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确保底数清、况明,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要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作用,加强同乡村振兴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比对,定期开展监测预警,对省厅反馈的红色、橙色预警信息按时限要求逐一入户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有序开展低保扩围增效工作。乡镇要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的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财政供养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等特定职业、特殊身份为由,直接认定申请家庭不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整户符合条件的,不得仅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对因疫、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以应保尽保、应纳尽纳体现低保扩围增效。要健全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方法,综合考量家庭财产市值、实际营收情况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等,实事求是地予以认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对因学、因病、因残等大额刚性支出分梯度、按比例予以扣减对因疫情或照护重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确实难以就业或者较长时间无法获得收入的要客观考虑家庭成员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纳入保障范围。对已经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为增强低保对象抵御风险经济能力,各乡镇可根据疫情、灾形势决发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

四、加大因疫因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各乡镇要对受疫情,灾情影响以及因学、因病、因残等因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难的家庭或个人,坚持应救尽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按照急难型、支出型类别,采取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低保对象、特图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可采取“先行救助的方式直接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疫返贫。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无存款,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由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给予临时救助等相应救助帮扶。要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对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

五、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编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强化社会救助工作部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乡村振兴、医疗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信息数据比对,落实相应的社会救助措施。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周密统筹救助资源,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协调关部门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做好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精准救助和综合帮扶。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方式提高救助水平,解决急难个案,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确保基本生活保障网密实牢靠。

六、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县民政局前期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困难群众冬季取暖救助和因疫因灾救助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乡镇要全力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入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家中详细了解掌握其安全温暖越冬、过节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给予救助帮扶,有效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服务对象用气用电安全、防窒息中毒、发生火灾等安全问题排查,定期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越冬取暖安全等情况进行排查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加强重点区域巡查搜救,及时为其给予吃住、送医、托养、送返等方面的救助。要精心组织、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和解民忧、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确保其安心过年、温暖过冬,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配合县民政局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要统筹做好2023年春节慰问走访工作,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帮助解决好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体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县民政局已提前安排部署,足额发放2023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补助资金,各乡镇要做好社会救助系统录入工作

七、严明纪律,切实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监管力度。各乡镇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中央和省、市、县民政部门关于社会救助领域各项政策规定,对前期审计发现和举一反三排查的问题,主动查纠整改,及时查漏补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实行资金闭环管理和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要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严禁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不得将救助资金用于工作经费、机构运转、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已到人到户的救助资金归集使用。要认真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加强救助补助资金申请、使用和绩效评价全流程线下和线上监管,强化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应用,按要求及时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对资金数量、救助人数、拨付时间等数据有异常的,及时开展实地核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认真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和考核标准,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规范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提高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八、做实做细因疫因灾社会救助领域矛盾化解和舆情处置工作。社会救助工作社会关注度普遍较高,尤其是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在低收入群体中引发攀比和矛盾,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个别群众上访。各乡镇要对以往社会救助相关信访件认真梳理分析,要关心关爱理解上访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落实相应的救助政策,对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得到他们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舆情监测,对因社会救助引发的网络舆情及时分析研判和解决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做到正确引导、正面回应,要提升乡村干部防范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引导大家以“等不起、慢不得”工作热情,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群众上访的事项不过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九、切实改变作风,用心用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好因疫、因灾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困难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各乡镇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心贴近人民,履行好为人民服务的天职,不喊口号、不说大话,用心用情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要及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四个一”(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头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县民政局将利用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以及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进一步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感情、爱心经常性的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诉求和问题不回避、不退缩,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畅通救助申请渠道和投诉举报热线,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络、手机APP和电话申请社会救助,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要采取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经验介绍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乡镇和村(社区)干部的政策培训,确保乡村干部精准理解和全面掌握政策规定,把社会救助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有温度。要坚决扛牢兜底保障工作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周密谋划安排,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有效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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