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187380 | 生成日期: | 2025-03-10 |
| 文 号: | 关键字: | 社会,组织,工作,法治,法律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靖远县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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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0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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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1.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组织集中学习3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 开展法治培训: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讲座1次,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收养法》《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等与民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培训民政系统工作人员80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1. 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大资金使用、重要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3.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发挥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和法律支持作用。全年参与重大决策讨论12次,审查合同28份,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 1.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在政府网站、村委会张贴等方式,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影像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2.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今年新增执法人员3名。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3. 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民政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养老机构监管等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2024年度依法依规救助全县农村低保保障对象8628户23525人,特困供养对象1114户1248人,孤儿3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2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8464名,实施临时救助26批次,惠及困难群众4986户1.87万人。持续开展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四个一”关爱照料服务,全面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和监护人日常照料服务工作,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资金352.65万元,第三方提供上门服务4.24万人次,支出第三方服务资金142.95万元。为在册的1081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采购外衣等生活必需品207套,发放燃煤962吨,支付资金174.23万元。持续深化“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确定结对关爱对象4767人,参与帮扶单位139个,结对干部4071人,共联系交流19922人次,实地走访探视12669人次,落实政策10186个,帮助解决困难841件,帮办实事1188件,引导3家社会组织服务5564人次,落实救助36.5万元。2024年累计支出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66亿元。社会组织监管有力,全年变更社会组织15家;注销社会组织17家。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通过率达95.4%。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整治和 “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2024年对摸排出的2家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劝散1家非法社会组织,依法引导注册登记1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社会组织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对4家民办幼儿园、5家培训学校、8家其它类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函告各业务主管单位同抓共管,要求社会组织按期整改。社会事务管理有序,实现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办理婚姻登记2932对(其中结婚登记2151对、离婚登记 350对、补发结婚证件403对、补发离婚证件28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人次;通过“一站式”免费结算方式,为35名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火化)费用4.09万元,火化尸体89具,销售墓穴30穴。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定期不定期排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即纠即改。对全县养老机构达标工作进行了部署推进,全县民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 (四)深化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 1. 制定普法计划: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靖远县民政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对象和方式,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2. 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9·5”中华慈善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 。 3.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发布民政法律法规解读文章、政策问答等信息26条,增强了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同时,结合民政业务工作,深入社区、农村、养老机构等开展“法律进基层”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推进法治建设,助力民政业务发展 1. 社会救助更加精准规范: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的动态管理。今年,全县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023户3344人、特困供养对象108户117 人,取消低保对象763户2995人,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6724.85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问题,维护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 2. 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检查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300人次,提升了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3. 社会组织管理更加有序: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今年新登记社会组织6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4家,注销17家,变更登记15家,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家,全县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79家(社会团体85家,民办非企业94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次,抽查培训学校5家、民办幼儿园4家、行业协会商会7家及其他机构2家。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益服务,参与乡村振兴,2家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爱心甘肃” 工程建设服务,服务资金达36.5万元,服务人数5564人次。 二、2024年度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且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复杂的民政执法工作需要。原因主要是民政部门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吸引和留住法律专业人才。 (二)法治学习不够深入系统 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活动,但学习内容还不够全面,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不够及时、深入,学习方式也较为单一,缺乏互动性和实践性,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足。主要原因是对法治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学习计划不够科学合理,学习组织和管理不够严格。 (三)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普法宣传方式创新不够,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部分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由于宣传渠道有限,宣传手段落后,导致一些群众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政策的落实效果。原因在于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调研不够深入,没有根据群众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普法宣传方案,宣传资源整合利用不够充分。 (四)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方式和手段相对单一,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不够,导致一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是因为依法行政监督意识不够强,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不够有力。 三、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 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民政法治工作队伍,提高法律专业人才比例。 2.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详细的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学习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技巧等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 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完善执法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将执法工作绩效与个人奖惩、职务晋升等挂钩,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化法治学习教育 1. 完善法治学习制度:进一步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制定年度法治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确保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2. 丰富法治学习内容:除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外,还将学习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拓宽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创新法治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专家授课等方式,增强法治学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普法宣传工作 1. 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不同群体对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需求,制定针对性强的普法宣传方案。针对老年人,重点宣传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政策;针对困难群众,重点宣传社会救助政策;针对社会组织,重点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运行等法律法规。 2.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短视频、动漫等,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渠道广泛传播。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合作,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 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社区、农村、养老机构、婚姻登记处等场所设立固定的法治宣传阵地,通过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四)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 1. 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 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 严格责任追究: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五)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 持续优化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提高救助水平,做到应救尽救、精准救助。加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困难群众巩固脱贫成果。 2. 提升养老服务法治水平:贯彻落实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养老机构监管,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3. 加强社会组织法治建设: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025年,县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靖远县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1.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组织集中学习3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 开展法治培训: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讲座1次,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收养法》《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等与民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培训民政系统工作人员80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1. 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大资金使用、重要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3.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发挥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和法律支持作用。全年参与重大决策讨论12次,审查合同28份,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 1.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在政府网站、村委会张贴等方式,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影像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2.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今年新增执法人员3名。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3. 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民政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养老机构监管等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2024年度依法依规救助全县农村低保保障对象8628户23525人,特困供养对象1114户1248人,孤儿3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2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8464名,实施临时救助26批次,惠及困难群众4986户1.87万人。持续开展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四个一”关爱照料服务,全面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和监护人日常照料服务工作,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资金352.65万元,第三方提供上门服务4.24万人次,支出第三方服务资金142.95万元。为在册的1081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采购外衣等生活必需品207套,发放燃煤962吨,支付资金174.23万元。持续深化“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确定结对关爱对象4767人,参与帮扶单位139个,结对干部4071人,共联系交流19922人次,实地走访探视12669人次,落实政策10186个,帮助解决困难841件,帮办实事1188件,引导3家社会组织服务5564人次,落实救助36.5万元。2024年累计支出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66亿元。社会组织监管有力,全年变更社会组织15家;注销社会组织17家。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通过率达95.4%。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整治和 “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2024年对摸排出的2家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劝散1家非法社会组织,依法引导注册登记1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社会组织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对4家民办幼儿园、5家培训学校、8家其它类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函告各业务主管单位同抓共管,要求社会组织按期整改。社会事务管理有序,实现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办理婚姻登记2932对(其中结婚登记2151对、离婚登记 350对、补发结婚证件403对、补发离婚证件28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人次;通过“一站式”免费结算方式,为35名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火化)费用4.09万元,火化尸体89具,销售墓穴30穴。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定期不定期排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即纠即改。对全县养老机构达标工作进行了部署推进,全县民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 (四)深化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 1. 制定普法计划: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靖远县民政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对象和方式,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2. 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9·5”中华慈善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 。 3.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发布民政法律法规解读文章、政策问答等信息26条,增强了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同时,结合民政业务工作,深入社区、农村、养老机构等开展“法律进基层”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推进法治建设,助力民政业务发展 1. 社会救助更加精准规范: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的动态管理。今年,全县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023户3344人、特困供养对象108户117 人,取消低保对象763户2995人,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6724.85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问题,维护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 2. 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检查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300人次,提升了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3. 社会组织管理更加有序: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今年新登记社会组织6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4家,注销17家,变更登记15家,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家,全县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79家(社会团体85家,民办非企业94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次,抽查培训学校5家、民办幼儿园4家、行业协会商会7家及其他机构2家。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益服务,参与乡村振兴,2家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爱心甘肃” 工程建设服务,服务资金达36.5万元,服务人数5564人次。 二、2024年度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且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复杂的民政执法工作需要。原因主要是民政部门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吸引和留住法律专业人才。 (二)法治学习不够深入系统 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活动,但学习内容还不够全面,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不够及时、深入,学习方式也较为单一,缺乏互动性和实践性,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足。主要原因是对法治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学习计划不够科学合理,学习组织和管理不够严格。 (三)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普法宣传方式创新不够,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部分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由于宣传渠道有限,宣传手段落后,导致一些群众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政策的落实效果。原因在于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调研不够深入,没有根据群众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普法宣传方案,宣传资源整合利用不够充分。 (四)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方式和手段相对单一,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不够,导致一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是因为依法行政监督意识不够强,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不够有力。 三、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 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民政法治工作队伍,提高法律专业人才比例。 2.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详细的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学习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技巧等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 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完善执法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将执法工作绩效与个人奖惩、职务晋升等挂钩,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化法治学习教育 1. 完善法治学习制度:进一步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制定年度法治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确保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2. 丰富法治学习内容:除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外,还将学习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拓宽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创新法治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专家授课等方式,增强法治学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普法宣传工作 1. 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不同群体对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需求,制定针对性强的普法宣传方案。针对老年人,重点宣传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政策;针对困难群众,重点宣传社会救助政策;针对社会组织,重点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运行等法律法规。 2.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短视频、动漫等,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渠道广泛传播。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合作,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 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社区、农村、养老机构、婚姻登记处等场所设立固定的法治宣传阵地,通过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四)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 1. 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 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 严格责任追究: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五)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 持续优化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提高救助水平,做到应救尽救、精准救助。加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困难群众巩固脱贫成果。 2. 提升养老服务法治水平:贯彻落实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养老机构监管,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3. 加强社会组织法治建设: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025年,县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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