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2394 | 生成日期: | 2026-01-28 |
| 文 号: | 关键字: | 服务,机构,养老,民政局,老年人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关于征集靖远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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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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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便捷享受政策福利,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开展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一、征集范围与对象 依托社区或居家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等居家上门或日间照料服务,自愿参与、服务规范、信誉良好,且有能力承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开展工作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 二、申请条件 1.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具备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3.自愿参与、信誉良好、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已制定规范的服务收费标准。 5.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6.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 三、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 2.机构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3.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4.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社区居家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清单(见附件3)。 6.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 四、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申请时间。2026年1月20日开始,截至2026年1月23日下午18:00,按要求向县民政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 (二)审核与备案。县民政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指导服务机构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成账号创建、资格认定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完成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渠道的商户注册工作,确保补贴核销渠道畅通。 (三)退出机制。服务机构自愿退出的,向县民政局提出退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县民政局清退,并同步在“民政通”更新相关信息。 (四)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对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服务质量、运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及时对参与机构进行调整和更新。 五、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靖远县民政局214办公室 靖远县民政局老龄股: 0943-6256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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