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4820 | 生成日期: | 2026-04-03 |
| 文 号: | 关键字: | 社会,年检,组织,材料,单位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靖远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的 通 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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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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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县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县民政局将对登记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开展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填报党建工作材料和年度工作报告书,并对各社会组织填报的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初审结论。各社会组织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5月31日前报送县民政局。 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县民政局将会同业务主管单位通过抽查审计、实地了解等方式,对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 对于年检材料中发现问题的社会团体,县民政局和各业务主管单位将按职责责令其整改;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年检、虚假填报年检材料的,将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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