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182265 | 生成日期: | 2025-05-06 |
| 文 号: | 关键字: | 命名,乡村,道路,村,更名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关于开展乡村道路命名更名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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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0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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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地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更好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省民政厅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甘民发〔2023〕130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道路命名更名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道路命名更名工作,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能力,全面准确规范乡村地名信息在互联网地图平台标注,提高乡村地区出行导航能力,促进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在互联网上有效宣传推广,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二、工作内容 乡村道路命名的范围为靖远县域内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所在地、通村、通组、通居民点、通旅游景点、通革命纪念地、通历史文化遗址等无名乡村道路(不包含国道、省道、县道)及其他农村居民点内部道路;各村民委员会已经命名但是未履行备案公告手续的道路也在此次命名范围内。 三、命名原则 (一)依法依规。村内道路命名更名要严格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等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依法规范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命名更名。同一乡镇的村内道路名称不得重名、重音。 (二)传承文化。村内道路专名要体现当地自然地理、历史文化、人文特点、产业发展等,彰显乡村地域文化特色,丰富创新地名文化内涵,赓续地名文脉。杜绝使用“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诞离奇”的字词命名,不以企业、商标及人名命名。 (三)遵守规范。村内道路通名用词要准确、规范,与道路的规模、功能、环境等相对应,遵循相对统一的等级划分,一般分为路、街、巷三个等级,应避免使用以“大道”“大街”进行命名。 (四)尊重意愿。村内道路命名更名要充分发挥基层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命名更名民主协商机制,将相关命名更名事项纳入村民议事范畴,广泛征求村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应当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四、命名程序及步骤 第一步,广泛征集建议名称。组织村内道路命名更名时,村民委员会要通过公开栏、微信群等途径发布《XX村征集村内道路命名更名建议的公告》(附件1)。结合实际,组织村“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及网格员等村工作力量,通过走访、座谈、电话、网络等征集方式,广泛听取辖区村民对村内道路命名更名的意见建议,建立征集台账(附件2)。 第二步,拟定命名初步方案。村“两委”根据征集意见建议情况,在尊重居民风俗习惯、约定俗成基础上,结合村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等实际,拟定《XX村内部道路命名更名初步方案》(附件3)。 第三步,开展专题议事协商。村“两委”召集村民群众、网格员、“两代表一委员”等多方主体,围绕《XX村内部道路命名更名初步方案》开展专题议事协商,并将结果报县民政局、乡镇审核把关。 第四步,公示方案征求意见。村“两委”在前期征集意见、议事协商并报乡镇审核把关基础上,形成《XX村内部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4),按照村务公开要求,在村进行广泛公示(附件5),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五步,表决道路命名方案。公示期满后,村“两委”根据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情况,修订形成《XX村内部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审议稿)》(附件6),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并按程序公示(附件7)。 第六步,逐级提报命名申请。村“两委”向乡镇提交《XX村关于村内道路命名更名的请示》(附件8),附《XX村内部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审议稿)》及《靖远县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核准)表》(附件9)。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乡镇统一向民政局提交《XX乡镇关于乡村内部道路命名更名的请示》(附件10)及《XX乡镇乡村内部道路命名更名汇总表》(附件11),并附村申请材料。 第七步,审核批复命名申请。县民政局收到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审核,符合《地名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提交审议,经同意后,向乡镇下发《关于同意XX乡镇乡村道路命名更名意见的批复》。 第八步,完成道路命名备案。县民政局自下发乡镇批复之日起15日内,完成道路命名备案公告工作。 五、工作安排 本次乡村道路命名工作将分三批次开展,第一批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7月15日,集中三个月精力完成乌兰镇、东湾镇、刘川镇、北湾镇、平堡镇、大芦镇6个乡镇乡村道路命名工作。待第一批完成道路命名备案公告工作后,第二批命名工作将依据首次命名的完成情况与实际工作安排,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15日,对三滩镇、糜滩镇、高湾镇、若笠乡4个乡镇进行道路命名。待第二批完成道路命名备案公告工作后,第三批工作随即开展,于2026年3月16日起对石门乡、双龙镇、兴隆乡、永新乡、北滩镇、东升镇、五合镇、靖安乡8个乡镇进行道路命名,直至2026年7月15日完成全部乡村道路命名工作。 六、工作要求 “乡村著名行动”是一项政策性强、覆盖面广的系统工程。各乡镇、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调动汇集各方力量,探索创新,突出特点特色,把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发展大局,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织密乡村地名网。 (联系人:师学蓉 联系电话 :15101408410) 2025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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