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032 | 生成日期: | 2025-03-06 |
文 号: | 关键字: | 改造,老年人,特殊,老化,适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开展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0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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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通知》(市民函发〔2025〕4号)、《白银市财政局白银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市财社发〔2025〕12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要求,持续抓好白银市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工作的通知》落实,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开展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县计划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30户。 二、实施对象 重点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也可以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同时需要把握如下要求: 1.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确有特殊原因不能集中供养的,优先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2.持有残疾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重复列入改造范围。 3.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不予改造。 三、改造内容 重点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突出需求导向,按照“一户一策”开展差异化改造。改造内容参考《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参考目录》(附件6、7),主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居家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以基础项为主,可选项为辅,同时结合实际丰富本辖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内容。 四、改造标准 本次家庭适老化改造每户平均为1250元,资金来源为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五、实施流程 (一)本人申请。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亲属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老年人本人身份证和户籍信息;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等);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等)。 (二)逐级审核。社区(村)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初审,符合条件的报乡镇复审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 (三)方案确认。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附件3)。经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社区(村)初审并逐级报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 (四)改造实施。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服务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前后对比档案》(附件4)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附件5),并由老年人或亲属、社区(村)、乡镇确认后,移交县级民政部门。 (五)验收审查。县级民政部门收到改造服务机构提交的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后,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合格后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上签字盖章,未通过的应组织服务机构重新实施改造,直至验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统筹协调,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按2025年3月17日前上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表》(附件2)、《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附件3)《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花名册》(附件8),并配合施工方加快工作节奏,严格按照实施流程,高质量完成适老化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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