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08 | 生成日期: | 2024-10-25 |
文 号: | 关键字: | 支出,草原,项目,工作,完成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靖远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决算公开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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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林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井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使用林地审批,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县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建设,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定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警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运输、加工、采伐管理,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和种质资源库建立,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管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和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直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年末机构1个,靖远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综合办公室、资源管理股、改革发展股、草原管理股、生态建设防灾股。事业单位11家:包括外援项目办、退耕办、林检站、种苗站、技术站、乡镇林业工作管理总站、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林业局下设哈思山林场、小坪山林场2个基层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190.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28.87万元,增长32.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兑现。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19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0.65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19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91万元,占15.50%;项目支出7765.74万元,占84.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190.6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231.49万元,增长32.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兑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9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1.49万元,增长32.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兑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90.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3万元,占2.16%;卫生健康支出48.73万元,占0.53%;节能环保支出3325.47万元,占36.18%;农林水支出5534.68万元,占60.22%;住房保障支出83.13万元,占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98.40万元,支出决算为919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2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是倒挤得到的数据,2023年实际预算数为177.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因为增加了农牧局转入人员退休费。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39万元,支出决算为4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退休。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4.8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项目支出11156.6万元,当年支出176.35万元,914.80万元当年支出615.2万元,其余2533.92万元为以前年度节能环保类支出。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2.82万元,支出决算为55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仅调整了以前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1928.57万元,其他造林类项目调整了383.2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89万元,支出决算为8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4.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6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及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8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41万元,下降51.98%,主要原因是去年自收自支人员工资通过公用经费支出,今年通过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租赁费、维修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所以无列支,2023年有预算有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防火防虫等专用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4万元,下降51.98%,主要原因是去年自收自支人员工资通过公用经费支出,今年通过项目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培训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4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1.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8.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生产用畜力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776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50%。组织对“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靖远县2023年第一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万元。靖远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靖远县2023年第一批)通过实施单位和乡镇协同合作基本建设良好,在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项目效益;但也存在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项目进度缓慢。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得分:93.5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规定,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以前年度预算调整、2023年大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1.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56.6万元,执行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效益指标与满意度指标完成;二是完成部分产出指标,预期目标:人工造乔木林9.94万亩,人工造灌木林1.6万亩,退化林修复0.5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围栏封育16.67万米,草原改良10万亩。实际完成情况:人工造乔木林3.3984万亩,人工造灌木林1.6万亩,退化林修复0.5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草原围栏及草原改良已开工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严重干旱影响了造林质量。我县属干旱地区,年均降雨量200毫米左右,连年干旱导致工程建设质量不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干旱造林技术急需加强,补植补造任务艰巨;二是工程投资计划下达滞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由于工程资金下达迟,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完成后,常常错过春季最佳造林季节,导致当年建设任务隔年才能完成;三是工程建成后管护难度大。我县属贫困地区,地方财政困难,工程建成后无法筹措管护经费,给巩固工程成果带来一定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后续管护投入,解决管护难问题;二是提前下达任务资金,确保治沙造林春季开展有效提高造成成活率和保存率,降低后续补造及管护成本。 2.“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08.28万元,执行数为3348.68万元,完成预算的64.3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明显;二是完成26个样地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估,已建成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警站1处,退化草原修复生态监测站已完成项目招标,正在实施中。三是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在靖远县若笠乡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综合治理1万亩:其中建设草原围栏2万米,草原补播改良1万亩,宣传牌1个。目前,建设草原围栏2万米,草原补播改良0.9万亩,宣传牌1个。完成2023年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监管,草原法律法规工作进行宣传,草原火情报告等工作。四是在靖远县糜滩镇、三滩镇草原区域防治鼠害20万亩。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通过县级验收。五是截止2023年年底,按照上级林草部门工作任务要求,已圆满完成靖远县2023年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工作。国有林管护面积达到100%,集体个人生态效益补偿兑现面积0万亩;补偿补助资金使用率为0。在刘川镇南山尾村刘白高速南侧面山配套滴灌供水设施及人工造林500亩,水平台阶整地500亩;埋设各类U-PVC供水管道6749米;DN219螺纹钢管(8mm)六处325m;建成闸阀井10座,过滤器井90座;林区防火管护道路2090米;在平堡镇平堡村堡子山完成配套供水设施36亩,埋设DN110U-PVC供水管道1500米;埋设DN75U-PVC供水管道3500米;建成闸阀井15座,调蓄水池1座500m³。蓄水池、供水管道等运行正常,造林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通过面山绿化,推动了全县生态廊道建设步伐,增加了有林地面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当地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对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当地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项目建设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严重干旱影响了造林质量。我县属干旱地区,年均降雨量200毫米左右,连年干旱导致工程建设质量不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干旱造林技术急需加强,补植补造任务艰巨;二是工程投资计划下达滞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由于工程资金下达迟,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完成后,常常错过春季最佳造林季节,导致当年建设任务隔年才能完成;三是工程建成后管护难度大。我县属贫困地区,地方财政困难,工程建成后无法筹措管护经费,给巩固工程成果带来一定困难。四是测报工作专业性强、技术性强,但是由于技术人员缺乏,不能严格按照测报方法进行,测报的精准度不够;五是退化草原修复生态监测站批复迟,冬季无法施工。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会多选用文冠果、梭梭等抗旱树种,提高栽植苗木的抗自然灾害能力,有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二是加大监测预报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测报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与县财政衔接,尽快拨付项目资金。 3.“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2.8万元,执行数为856.58万元,完成预算的83.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明显;二是产出指标基本完成,天保工程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国有林管护面积达到100%,集体个人生态效益补偿兑现面积0万亩;补偿补助资金使用率为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是4名种子公司人员和7名良种场人员由于按照靖远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这11名人员五项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到职工退休年龄时一次性缴纳,资金由林草局或报县财政解决而导致参保率未达到绩效目标。二是集体个人国家级公益林下达补偿资金245.76万元,兑付资金0万元,完成投资的0% ,投资资金未达到100%的原因是经县级检查验收,对兑现检查合格面积正在审核支付,对保存率不达标的面积,进行暂缓兑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县林草局积极与县社保部门协商,使用天保社会保险补助资金逐年购买五项社会保险;二是督促相关乡镇完成补植补造后兑现暂缓补助资金。 4.“以前年度预算调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50.1万元,执行数为33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明显,森林保护能力提高、监测、防治水平提高、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二是产出指标全部完成,完成苦参烟碱烟剂防治甘伪小眼夜蛾0.1万亩次;天保工程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100%。草原综合治理1.5万亩:其中建设草原围栏1.4万米,草原补播改良1.5万亩,鼠虫害防治1.5万亩;达到“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预期目标,森林草原资源得到有效管护。 5.“2023年大环境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35.38万元,完成预算的8.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明显,森林保护能力提高、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二是产出指标全部完成,2023年1-3月上旬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及实施方案编制专家评审及报批。2023年3月中下旬完成项目立项批复。2023年3月下旬至5月完成项目招投标,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签订。2023年5月下旬至12月完成新造林项目区整地,供水主管道铺设、滴管配套、人工造林项目验收及资金支付;完成原有造林区域抚育管护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建设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项目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项目后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分类保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李振勇等五名同志社会保险和原小芦良种场职工胡靖洮、魏国河2名同志养老保险等费用。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反映2023年度天保工程护林员工资支出。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天保工程管护社会保险方面的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支出。 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反映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支出。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反映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生态效益补偿个人),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森林植被恢复费相关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反映森林草原资源培育专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相关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其他林业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2021年应兑现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用于造林的相关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以及定额人员保险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相关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反映用于沙化地区生态保护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反映森林草原资源培育专项资金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森林草原防火补助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国有林场自收自支及定额人员县级财政补贴工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森林植被恢复费、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市级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经费、小坪山林场水电费等管护经费、小坪山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人员报酬资金等相关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县聘人员单位部分失业保险支出。 附件1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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