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51 | 生成日期: | 2024-12-18 |
文 号: | 关键字: | 林业,草原,局,资金,办法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1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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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9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中,除国家公园支出外,第十一条涉及项目储备相关规定于下达2025年资金起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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