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46 | 生成日期: | 2024-12-17 |
| 文 号: | 关键字: | 护林员,生态,问题,管理,工作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靖远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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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1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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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的通知》(甘林资函[2024]525号)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七督导组反馈我省存在“村干部在安排公益性岗位方面优亲厚友、违规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虚报冒领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地区对临时聘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动保障不到位。”“对惠民惠农补助资金监管不够精准有力,存在挤占挪用”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护林员在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照反馈问题,认真排查生态护林员选聘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护林员岗位的重要性,把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作为林长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责任的重要抓手。二要严格按照《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生态护林员统一领导,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聘,及时足额发放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督促正确使用巡护APP,认真填写巡护日志,确保生态护林员履职尽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排查,及时整改 要严格落实国家《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相关规定,对选聘、考核、资金兑现、管护协议签订、信息台账、培训台账等流程和资料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报酬发放中存在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拖欠报酬、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出务工未履职但仍在领取报酬等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找出问题症结,分析问题原因,坚持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三、举一反三,加强管理 县林草局将严格按照《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和《靖远县生态护林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各乡镇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对生态护林员选聘、培训、考勤考核、资源管护等工作的管理力度。针对中央第七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按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排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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