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26 | 生成日期: | 2023-12-20 |
文 号: | 关键字: | 生态,护林员,管理,乡镇,资源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做好2024年上岗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工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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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甘林规发[2022]36号)和《靖远县生态护林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靖林草发〔2023〕60号)的文件精神,我县769名生态护林员到2023年年底全部到期,各乡镇要做好所有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工作。 一、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工作开展之前,必须对生态护林员进行考核。结合村委会考勤和乡镇考核结果,对符合续聘条件且本人愿意续聘的人员进行续聘,续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管护协议;新选聘人员根据《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要求,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的选聘程序进行。 二、选(续)聘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对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并组织对所有选(续)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各乡镇务必于12月28日前完成选(续)聘工作,并以正式方式上报选聘资料。 所有选聘用的表格、信息台账等资料全部用省上印发的最新版本,随后发到工作群,请注意查收!
附件:1.2024年各乡镇上岗生态护林员选聘计划表 2.2024年上岗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实施方案
附件2: 2024年上岗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实施方案
一、名称 《2024年上岗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实施范围是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实施对象为拟选聘2024年1月上岗生态护林员769人,其中:平堡镇8人,乌兰镇44人,北湾镇31人,糜滩镇14人,三滩镇21人,东湾镇15人,大芦镇34人,刘川镇42人,高湾镇58人,若笠乡37人,靖安乡63人,五合镇41人,东升镇35人,北滩镇50人永新乡92人,兴隆乡58人,双龙镇 27人,石门乡99人。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靖远县位于黄河上游,甘肃省中东部,总面积5809.4平方公里,现辖18个乡镇、177个行政村、15个社区,总人口50.36万人,常住人口37.3万人。由沿黄自流灌区、高扬程提灌区和干旱半干旱山区三大自然区域构成,有耕地205万亩,水浇地70.6万亩,黄河流经县境10个乡镇154公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是黄河甘肃段流经里程最长的县份,素有“塞上江南”“陇上名邑”“黄河明珠”之美誉。 1、自然地理概况 ⑴地理位置:靖远县位于甘肃省中部,地理位置东经104°18′~105°18′,北纬36°10′~37°15′,地处陇西黄土高原西北边缘和祁连山东延余脉向腾格里沙漠过渡带。东临平川区,西靠白银市,南与会宁县毗邻,北与景泰县接壤。 ⑵地形地貌:靖远县为甘肃省中部较为干旱的县(区)之一,属腾格里沙漠和祁连山余脉到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境内峰峦纵横起伏,梁峁丘陵交错,河谷川塬相间,沟壑纵横,北部地势平坦,海拔1300~3017m。 ⑶气候条件:靖远县地处荒漠边缘,深居内陆,且受大气环流和蒙新、青藏高原大地形的影响,暖温气流不易到达,成雨机会较少,大部分地区气候干燥,属温带半干旱气候。全县年平均气温为10.6℃,年最高气温38.1℃,年最低气温-17.4℃,年无霜期207天,年总降水量264.3㎜,年日照时间2545.6小时。 ⑷植被条件:靖远县处于草原带向荒漠化草原过渡带,林木资源的形成受到限制,林木种类多属于华北区系,天然分布树种103种,内有乔木16种,灌木81种,藤本6种,依据森林生态系统,靖远县森林植被群落类型划分为:森林草原植被带、浅山丘陵甘草原带、低山丘陵草原化半荒漠植被带、荒漠草原和河谷川地人工植被带。 2、林草资源及管护情况 (1)林草资源基本情况 按地类统计,全县国土总面积559820.7792公顷,其中林地面积25714.5088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59%,草地面积344790.5376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61.59%,湿地面积893.3562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0.16%,其他土地面积188422.3766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33.66%。 按地类统计,全县林地面积25714.5088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59%,其中乔木林地2640.982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0.27%;灌木林地13771.536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3.56%;其他林地9301.990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6.17%(疏林地261.438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7565.2695公顷,未成封育地8.7615公顷,苗圃地4.2775公顷,火烧迹地1462.2427公顷)全县森林面积16412.518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93%。 (2)管护情况 县林草部门结合实际,加大对林草资源的管理力度,不断完善资源保护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强化依法监管的措施和手段。全县林草资源管护人员通过层层签定管护目标责任书的办法,一级抓一级,确保了我县林草资源管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生态护林员对林草资源的管护力度,通过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开展业务培训等措施,提高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资源水平和能力。 (二)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林草资源的管护力度,根据《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甘林发[2022]36号)和《靖远县生态护林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靖林草发〔2023〕60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制定本方案。 2、基本原则 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坚持“自主自愿、公正公开、规范管理”的原则。 3、实施目标 计划2023年12月选(续)聘2024年上岗生态护林员769人。 (三)主要任务 1、管护面积 生态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原则上以地形、村界等为界线划定,可根据当地资源、地形地 貌分布特点和管护难易程度,科学合理确定管护面积,人均森林管护面积不得少于 500 亩,湿地、荒漠等资源管护面积不得少于 2000 亩,草原管护面积不得少于 3000 亩。 2、培训安排 县林草局负责制定生态护林员年度培训计划,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的培训工作。对生态护林员重点开展岗位职责、法律法规、林草防火、常见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实用技术、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每年组织培训1—2次。 3、生态护林员管理 生态护林员选(续)聘根据《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要求,严格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开展。聘用的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但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性。经聘用的生态护林员与各乡镇签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生态护林员要使用巡护APP认真管护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 生态护林员报酬按照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执行。按照国库支付流程,按月通过“一卡通”及时兑付,标准为前11个月每月600元/人,最后一个月发放剩余全部资金,即1400元/人。 四、其他方面 (一)资金测算及来源 拟选(续)聘的769名生态护林员,按照每个生态护林员年补助8000元的标准,共需财政补助资金615.2万元,全部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效益评价 选(续)聘生态护林员,一是加强了对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管护力量,从而保护林草资源,增加森林蓄积、草原植被覆盖度,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质量。二是可以增加脱贫人口经济收入,每户每年可增加8000元,有利于改善乡镇脱贫户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当地百姓生活质量。三是选(续)聘的769名生态护林员在管护林草资源和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甘林发[2022]36号)文件精神,县级人民政府成立选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选聘工作负总责。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县级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选聘及相关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生态护林员脱贫人口身份审核和确认工作,提供 相关信息支撑资料;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选聘、培训、监督、考核及日常管理,指导村一级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管理,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 为提高生态护林员资源管护水平,县级林业和草原局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岗位职责、业务知识、基本技能、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主要培训内容为《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禁牧管理办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林草方针、政策。各乡镇每年组织培训1—2次。通过业务培训及指导,提高生态护林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推动巡护APP使用 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是加强生态护林员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促进生态护林员发挥好资源保护作用的平台。为了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各乡镇要建立专人负责制,督促生态护林员在资源管护中正确使用巡护APP。同时,要建立生态护林员信息台账,及时更新完善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信息。加强生态护林员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推动全县769名生态护林员使用巡护APP开展巡护工作,确保巡护履职到位,持续巩固生态脱贫与资源管护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四)确保资金落实 生态护林员资金全部争取财政补助资金,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接受上级项目管理机构的领导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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