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12 | 生成日期: | 2023-08-04 |
文 号: | 关键字: | 工作,调查,林草,监测,生态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靖远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靖远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23年靖远县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0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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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站室、基层场站: 为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高效开展2023林草综合监测工作,根据市林草局《白银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23年白银市林草综合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林草工作实际,制定了《靖远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23年靖远县林草综合监测工作方案》,现随文印发,请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 靖远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 2023年靖远县林草综合监测工作方案 附件:1
靖远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林草局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以森林督查图斑、日常监管、舆情反映、群众举报等为线索,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2022年以来各类毁林毁草违法问题,遏制林草资源流失,维护我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清理纠正违法违规政策文件。按照国家、省市林草部门要求,全面梳理我县涉林涉草相关文件,确保制定的政策、规章及制度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三)全面回收林草资源。依法依规收回被破坏的林地和草地资源,实施植被恢复措施,根据现地立地条件,无法原地恢复植被的,应严格按照国土绿化等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方案,异地造林恢复。 二、工作组织 成立全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辛海宏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智文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海龙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星业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退耕办主任 张 雷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小坪山林场站长 成 员:赵德贵 哈思山林场场长 张 晶 银三角木材检查站站长 吴 明 种苗站站长 马 杰 草原工作站站长、资源股股长(兼) 李振江 林检站负责人 牛 伟 生态建设防灾股股长 刘振宝 草原管理股股长 吴治强 林调队队长 吴登俊 三北站站长 黄兆昀 防火办主任 宋有杰 技术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资源股,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主 任: 金海龙(兼) 副主任:胡金明(兼) 马 杰(兼) 成 员:吴治强、高明虎、张翠、李福、金淑、张玉萍、常巨东、雒彬全、赵允瑞、刘亚莉 办公室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编制专项行动报告,按时提交成果;开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问题查处整改,重大问题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本级总林长和林长汇报;专门负责与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络,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工作进度(联络员:张翠)。领导小组下设组织协调组、技术指导组、政策指导组和宣传报道组。 组织协调组:由局资源股牵头,局公益林办配合,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各方面衔接及协调工作。拟定全县森林、草原督查工作相关文件,组织审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检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成果审定;编发工作简报和动态等工作。 组 长:马杰 副组长:胡金明 成 员:张翠、高明虎、李福、雒彬全 技术指导组:由局林调队牵头,局草原股配合,负责技术指导及质量把关,解决相关技术问题;负责全县数据统计汇总、成果建库、成果报告编写。 组 长:吴治强 副组长:刘振宝 成 员:崔桓瑜、杨婷茹、魏东琳 政策指导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督促指导清理纠正违法违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县林草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涉林草文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 组长:万应东 成员:陈正萍、赵允瑞、滕国辉 宣传报道组:由种苗站牵头,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及成果信息报道,负责有关舆情引导。 组长:吴明 成员:陈正萍、雒彬全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启动部署阶段(5月) 1.印发《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组建队伍,抽调业务人员积极参与林草系统业务培训。 2.结合2023年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判读和核查处置工作,对国家林草局推送的遥感判读变化图斑及时分析处置。 (二)自查自纠阶段(5-9月) 1.根据日常监管成果、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线索,结合国家林草局2022年第二期和2023年各期推送的变化图斑,全面建立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台账,并形成矢量化数据。逐一开展自查,对确认为违法问题的,及时查处整改。 2.将自查发现问题的基本情况、矢量数据、查处、整改各项信息全面、准确录入“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和“草原资源监管平台”。同时,做好充足准备,迎接省、市林草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抽查复核、现地督导验证,确保自查自纠质量。 3.于6月10日前,向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1个毁林毁草典型案件。 (三)重点整治阶段(8-10月) 重点整治和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对违法问题开展重点打击处置。 1.结合《甘肃省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快2022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白银市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对所有案件开展查处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明确责任主体,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特别针对案情严重、性质恶劣、顶风作案、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毁林毁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对国家林草局最新推送疑似图斑等线索查漏补缺,确保毁林毁草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四)总结评估阶段(11-12月) 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专项行动成果报告,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采取措施、主要结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林草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敏感性,切实发挥林长制作用,担负起维护地区生态安全的责任。要明确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要主动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全面彻底地摸排、查处整改毁林毁草问题,包括但不能仅限于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各期变化图斑,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狠抓质量管理,打好主动仗、攻坚战。 (二)聚焦重点,全面查处整改。要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建立规范有效的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台账管理。要聚焦问题多发、频发重点区域,对生态破坏严重、打擦边球搞变通、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毁林毁草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敢于亮剑、狠抓典型,既查案又查人,形成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守护生态安全底线。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执法监管力量,充分发挥生态护林(草)员队伍的作用,强化网格化监管。要主动加强与公检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工作衔接,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专项行动实效。 (四)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要充分研判近年来毁林毁草问题发生的规律和特征,总结经验、查摆原因,进一步加大林草资源监管力度,加快工作推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风险,完善一项制度、堵住一批漏洞,真正用制度保护好森林草原生态资源。 附件2
靖远县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 工作方案
根据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白银市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结合靖远县林草工作实际,为明确2023年全县林草生态综合监测(以下简称“林草综合监测”)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有关内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本底、统一时点、统一标准的原则,依法开展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全面查清、准确掌握全县林草湿荒资源的种类、数量、结构、分布、质量、功能、保护与利用状况及其消长动态和变化趋势,科学评价林草湿荒资源及其生态系统状况和变化趋势,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总体思路 ㈠以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上年度林草湿荒资源图,形成调查监测的图斑监测底图。 ㈡充分利用年度监测和专项监测成果,每5年开展林草湿荒生态系统评价和数据挖掘分析,及时掌握林草湿荒生态状况和变化趋势,产出全面反映林草湿荒资源及生态状况的监测评价成果。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草原基况监测、湿地资源调查和荒漠监测工作,准确掌握落实到地块的林草湿荒图斑界线及其属性数据,充实完善年度调查监测本底数据。 三、主要任务 (一)图斑监测。以上一年度全县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林地、草地、湿地、荒地相关成果,形成本年度的调查监测本底。开展图斑监测,包括图斑遥感判读、验证核实、数据更新,获取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种类(类型)、数量(面积)、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 (二)样地调查。按照国家构建林草湿荒调查监测统一抽样框架,开展样地调查,包括样地判读、样地测设、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信息核实等,获取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资源的储量(面积)、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三)质量管控。按照质量管理要求,明确质量责任主体,开展分阶段、分层级质量检查,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四)数据库建设。在完善林地、草地、湿地、荒漠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工具软件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调查监测数据库,并纳入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五)统计分析。开展统计分析,产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现状、动态和评价数据,统计计算全县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荒漠面积等总量数据,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的质量、结构(程度)、生态状况等方面的指标数据。编制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 (六)数据汇交共享。县林草部门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及时提供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并将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汇交至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支撑和服务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强化共享应用。 (七)做好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协同衔接。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对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变化图斑,可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举证,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未实地举证的图斑于10月底前逐级上报国家林草局,由国家林草局统一汇交到自然资源部,补充到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范围(将下发到县区实地调查举证的疑似变化图斑中)。在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中,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在 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四、组织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靖远县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辛海宏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智文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海龙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星业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退耕办主任 张 雷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小坪山林场站长 成 员:赵德贵 哈思山林场场长 张 晶 银三角木材检查站站长 吴 明 种苗站站长 马 杰 草原工作站站长、资源股股长(兼) 李振江 林检站负责人 牛 伟 生态建设防灾股股长 刘振宝 草原管理股股长 吴治强 林调队队长 吴登俊 三北站站长 黄兆昀 防火办主任 宋有杰 技术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资源股,负责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 任: 金海龙(兼) 副主任:马 杰(兼) 胡金明(兼) 吴治强(兼) 刘振宝(兼) 成 员: 张翠、高明虎、李福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部署工作,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协调推进综合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调查监测技术指导组和外业调查监测工作组。 ⑴调查监测技术指导组。负责外业调查监测工作日常技术指导和培训,与省市技术支撑单位协调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组 长:胡金明 副组长:吴治强、刘振宝 成 员:崔桓瑜、杨婷茹 ⑵外业调查监测工作组。具体实施外业调查监测日常工作。 组 长:吴治强 副组长:刘振宝 成 员:李振江、雷轶国、李福、滕国徽、牛伟、封国莉、杨婷茹、黄兆昀、马杰、吴登俊、王同奎、崔桓瑜、欧龙军、李秀坤、胡金明、吴明、张翠、魏东琳 注:调查监测人员兼顾其所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灵活机动参与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工作。 ⑶质量检查组。做好县级调查监测工作的质量检查工作。配合国家、省、市级指导检查及质量检查。 组 长:刘振宝 副组长:吴治强、胡金明 成 员:李秀坤、崔桓瑜、李振江、滕国徽、王同奎 2.资源管理股。制定调查监测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按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资金下达文件做好调查监测项目实施,按照《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规程(试行)》规定,结合监测工作实际需求,采购必要的调查监测设备、外业装备(野外服装、防护用品、应急药品、求救设备等劳保用品以及专业工具包)和监测租赁用车,统计汇总调查监测人员外业调查监测补助,保障林草湿荒调查监测顺利实施。 3.县公益林办和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负责森林、湿地样地调查和林地图斑监测,国家级公益林监测、荒漠化/沙化样地调查和图斑监测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县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汇总、数据库建立、报告编制、成果上报等工作。 4.草原管理股。负责草原样地调查和图斑监测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成果核实确认、数据库建立、报告编制和上报等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部署阶段(5月-6月)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工作通知,下发调查监测底图,分解调查监测任务,召开启动部署会,开展内部实地操作技术培训,采购必要的调查监测设备和外业装备。 (二)调查监测阶段(7月-8月) 实施并高质量完成调查监测任务。根据遥感影像,判读林草湿变化图斑。开展变化图斑核实举证,更新图斑数据。开展内外业质量检查等工作。 (三)成果汇总上报阶段(9月底前) 9月10日前,将调查监测成果以正式文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主要成果 上报的主要成果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 (一)数据库。 1.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林草湿荒地表覆盖变化判读数据库、林草湿荒变化图斑核实数据库、林草湿荒图斑更新数据库。 2.林草湿荒样地调查数据库。包括样地调查数据库、样方调查数据库、林木调查数据库。 3.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支撑数据库。包括数表数据库、模型数据库、参数数据库、数据字典数据库。 (二)图件 1.资源现状图。包括林草湿荒分布图、森林分布图、草原分布图、湿地分布图、荒漠分布图以及重点区域资源分布图。 2.专题分析图。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国有林、集体林、国家级公益林等资源分布及其变化图。 3.生态评价图。包括生态系统生产力、生态系统健康、森林碳密度、草原碳密度、草原植被盖度、草原单位面积鲜草产量、荒漠化/沙化类型和程度等生态评价图。 (三)报告。产出靖远县林草湿荒资源及生态状况年度报告、2023年林草湿荒综合监测报告、国家级公益林监测报告。 六、工作要求 县林草部门要认真开展年度调查监测,厘清林地、草地、湿地、荒地资源时空分布,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积极主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县林草部门要及时主动向上级林草部门、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争取资金支持,购买必要的调查监测设备和外业装备,保障调查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建领导小组,确保技术支撑。组建县级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查监测队伍,调查人员中至少有1名以上参加过前两次(2011年、2016年)一类调查的业务人员,以确保熟悉路线和调查程序,调查队伍要积极参加省市县业务培训,主动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督导检查,按照进度安排,高质量完成调查监测工作。 (三)提高思想认识,严控质量把控。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是 一项重大的基础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基之举,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基础支撑。统一开展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是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贵对等、严起来”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完成好这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制度,坚持分阶段分层级的全程质量管控,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四)树牢防范意识,确保调查安全。调查监测期间,正值暑期,蛇蝎活动、雷雨天气等多发,野外调查监测时有陡坡断崖等。要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防护、饮水等安全物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调查人员注意预防动植物伤害和恶劣天气等,牢固树立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顺利开展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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