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184311 | 生成日期: | 2025-06-23 |
| 文 号: | 关键字: | 公费,师范生,任教,学校,教育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如何履约任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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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2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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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地所在省份定向地(市、州、盟)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学校根据公费师范生本科以来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公费师范生按排序在录取当年公布的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履约任教地(市、州、盟)范围内进行选择,经学校确认,在《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中补充履约任教地(市、州、盟)信息。 3.公费师范生由于志愿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任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回生源所在省份任教的,应届毕业前可申请跨省就业,经所在学校、接收省份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指导地(市、州、盟)组织用人学校在需求岗位范围内对公费师范生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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