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13 | 生成日期: | 2023-07-14 |
文 号: | 关键字: | 整治,问题,学校,教育局,工作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靖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靖远县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1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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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教发〔2023〕53号 靖远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靖远县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教管中心 、局属学校(园)、机关各股室: 现将《靖远县教育系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对照方案抓好落实。 靖远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6日 全县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根据白银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市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县纪委办公室《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安排,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县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集中清理整治群众反映多、意见大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持续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一)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治措施: 1.各乡镇教管中心、局属幼儿园、财务股、资助中心、职成办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20号)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坚决纠治挤占挪用现象,对挤占挪用的要督促返还。 2.各乡镇教管中心、局属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甘肃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甘教资助〔2020〕1号),加强对所辖幼儿园幼儿资助档案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的予以返还,严肃处理责任人。 3.各乡镇教管中心对所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时完成收费标准的审核备案,严格落实“先免后补”政策。 4.教育局资助中心指导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进一步规范幼儿资助档案管理,分年度做好幼儿资助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利用、统计等工作。 (二)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问题。 整治措施: 1.教育局进一步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校外培训治理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2.教育局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在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开展多轮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严查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三)公办普通高中违规举办复读班问题。 整治措施: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教育局对辖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2.教育局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租用公办高中校舍,聘请公办高中在职教师参与复读班教学和管理,借用公办高中的社会声誉招生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限时整改措施,切实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行为。 3.严格落实政策规定,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后,各公办高中不得举办高三复读班,对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问题。 整治措施: 1.各学校对照“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深入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自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问题台账,限时对账销号。对查实的问题,对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教育局教育股重点排查城区学校、知名学校和自查中未发现问题线索的学校。排查结束后建立台账,向上级教育部门报送排查结果并签订承诺书。 3.教育局、各学校适时组织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以各学校查处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4.教育局结合专项整治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本地查处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典型案例。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性质严重或影响恶劣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五)中小学领域,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在招投标代购教辅资料中收取回扣或者收受好处问题。 整治措施: 1.各学校对照教辅材料管理规定,深入开展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目录外教辅材料、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等问题。 2.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 3.对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在招标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或者收受好处的单位和个人,由教育局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置。 牵头部门:教育股 责任领导:马芝玺 联 系 人:包正刚 联系电话:0943-6130941 (六)在教师职称评审中以权谋私问题。 整治措施: 1.各学校对照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制度,重点排查学校教师晋升职称的推荐条件、推荐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随意提高或降低申报职称的准入门槛,是否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权力寻租等以权谋私问题。 2.着眼教育公平,严肃查处与教师职称推荐有关的教育课题立项鉴定、教学成果评比、评优选先等环节中,托关系、打招呼、找路子、请客送礼、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 3.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由教育局责令纠正违规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置。 4.对教师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依纪依规处置直至撤销。 (七)乡村教师向城镇流动中以权谋私问题。 整治措施: 1.教育局对照公布的乡村教师向城镇流动的条件和规定,深入开展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调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情况。 2.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开展交叉检查,对于违反乡村教师向城镇流动规定的,人事股立即纠正,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对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置。 (八)将营养餐补助资金用于食堂(伙房)维修改造、餐厨餐具配备;将膳食补助资金补贴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用于食物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学校负责人陪餐、教职工伙食支出、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挤占膳食补助资金;膳食补助资金与其他资金混用混管;未按规定要求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的采购以及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遴选。 整治措施:继续深入推进全县大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营养餐专项补助资金管理,聚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招投标价格虚高、随意降低或提高准入门槛以及供餐达不到标准,大宗食材不进行统一招标以及从中收取回扣或收受好处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三、责任主体 (一)教育局履行行业主体责任,牵头抓总,组织全县教育系统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从确定整治重点、自查自纠、督促检查、移交线索、建章立制、公布整治成果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进监督。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推动所属中小学校专项整治工作。 (四)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和措施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教育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及处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至2023年12月结束,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县教育局制定《全县教育系统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本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扎实安排整治工作,明确整治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各级各类学校于4月24日前将整治工作推进责任人报送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公室备案(PDF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7月)。各级各类学校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同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清理整治全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教育局各股室和各级各类学校均要采取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在靖远县教育公众号和本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守。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分级分类逐一核查处置。二是按照县教育局工作方案,结合各学校实际,开展排摸自查,举一反三,深挖细查个性化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大力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县教育局组织力量开展本系统明察暗访工作。四是各学校在摸排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逐个过筛”的方式,对所属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逐个建立问题台账,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等。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五是对2018年以来各级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和各类督导调研、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以及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各级各类学校于9月30日前在本单位、本学校网站公布。各学校要将自查自纠贯穿于整个专项整治全过程,不局限于5月至7月。 (三)抽查检查阶段(10月底前)。检查抽查分三个层次:一是县教育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将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组织力量对全县教育系统自查摸排问题梳理及整改落实、违规违纪资金收缴和问题线索移送情况进行抽查和核实。二是县教育局组织力量对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全面检查。三是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和检查工作,县教育部门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责令整改落实,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1月一12月)。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针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找准根源,结合各自实际,分类研究制定完善涉及相关方面的管理制度机制、措施办法,实现标本兼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力求长治长效。 (五)公布整治成果阶段(12月)。全县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将在靖远教育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同时,县教育局将通过走访座谈、实地调研,以及对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跟踪回访等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评判检验整治成效。 五、保障措施 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定期通报机制、追责问责机制,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成立领导机构 县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陈瑜山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祖国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靳玉强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生辉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马芝玺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教研室主任 苟铎源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王同海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成 员:各乡镇教管中心主任、局属学校(园)、相关各股室负责人。 李祖国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股。联系人:杨彬,联系电话:0943-6130941 电子邮箱:125786701@qq.com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组长:李祖国 靳玉强 刘生辉 马芝玺 苟铎源 王同海 成员:各学校包片干部 (二)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县教育局每月底适时通过一定方式盘点调度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每月1日前将根据上月各学校报送材料、明察暗访及工作调度等情况,见人见事通报,及时总结和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监督问责。县教育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将对各学校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整改的问题不整改、该解决的事项不解决、该移交的线索不移交等情况,以及不如实报告整治情况、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按照党纪党规和权限程序,协调有关方面,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严重腐败和作风问题,按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四)严格及时报送信息。各学校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于每月底前,报送上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问题台账、统计表、重要线索处置情况专项报告;11月10日前,各学校对专项整治的做法、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各学校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情况于12月8日前在本部门、本学校网站公布。 附件: 1. 全县教育系统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 治问题台账 2.全县教育系统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 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3.各学校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 抄送:市教育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靖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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