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靖远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以及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三管三必须”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细化落实安全责任、监管方式、本质安全等方面治本措施,深入推进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防控,扎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和防灾减穴救灾、消防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行业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进一步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提高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二)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编制“十五五”各类规划,更新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行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同志定期研究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开展督导调研、暗访检查。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效激励员工机制,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巩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解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
(三)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重点领域风险辨识评估指南。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风险研判会商和预警管控机制,结合地域特点、路网流量、季节天气、事故分布等特点,每季度组织开展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动态掌握重大风险分布及季节性变化规律,编制印发研判报告,落实防范管控措施。
(四)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省、市、县安全生产检查相关规定,规范入企检查、考核、指导、调研等活动。加强对事故多发、问题隐患较多企业的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工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做到“执一次法、查多项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进精准执法,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五)加强统筹协调。制定2025年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召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调度会议、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对各有关单位及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帮和“靶向”督导,及时通报、交办、曝光典型问题,每月调度审核全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数据,分领域健全企业信息互通渠道,提高信息上传下达效率,真实准确反映治本攻坚行动工作成效。
(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将推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行政检查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带头宣贯,做到重点企业全覆盖,及时传达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更新、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按照“五定”要求进行建档入库,对督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挂牌督办,推动闭环整改销号。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受理、转办、核查、奖励等办理程序。督促企业发挥隐患排查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和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对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免予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
(七)持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选取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用好大幅度减少执法检查等激励措施。
三、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八)着力推动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春运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积极部署开展“五一”前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聚焦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枢纽场站、大交通量路段、人员密集施工驻地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围绕健全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抽查、省级巡查“四查”工作机制落实行业排查责任,全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充分发挥排查指南、行业安全专家、信息化支撑作用,及时补齐行业监管短板,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九)严格重点时段安全管控。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重心下移统筹部署做好重要节假日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重要时段领导带队检查、联合检查,一级抓一级推动行业监管力量下沉,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加大重点部位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扎实部署汛期暑期风险隐患排查及管控工作,强化会商调度、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聚焦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加强巡查排查和隐患整治,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十)加强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强化与公安、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与协同处置机制,加强气象、地震等灾害预警信息分析、评估,及时做好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统筹调度,全力应对各类灾害风险。强化交通运输重要基础设施和载运装备在应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等恶劣条件下应急处置、基础韧性、安全防护措施研究应用,落实高风险路段分级监测预警措施,提前做好应急资源和力量预置等工作,全力保障重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和受灾区域交通运输秩序,尽最大可能降低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影响。
四、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十一)道路运输领域。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营运车辆,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深化北斗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应用,加快推广《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平台技术规范》等三项规范应用,广泛推进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持续做好旅游包车客运、跨市县班线客运、定制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推进10年以上老旧营运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安全带规范使用。聚焦节假日、旅游旺季、赶集、农忙等重点时段,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加强农村客运安全风险摸排辨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和乡镇、村委会等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黑车”等非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客运打非治违,做好对交通运输部、省厅通报客运车辆跨省违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跨城市违规运营、5至7座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跨城市运营线索的核查处理。
(十二)水上交通领域。持续开展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桥区水域通航秩序监管、船舶机电设备检查、船员实操能力检查和采砂运砂船舶安全管理。开展内河水运安全隐患、12人以下涉客船艇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加强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指导乡镇加强自用船舶安全监管,加强对涉水乡镇渡口、码头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公路运营领域。健全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百吨王”跨区域布控稽查行动,依托治超系统纠治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综合执法队负责抓好落实〕开展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提升公路基础设施抵御各类灾害风险能力的冗余度。
(十四)公路水运工程领域。开展公路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强化勘察过程管理,提升复杂边坡、排水系统及涉水结构设计质量。持续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加强施工驻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建设项目有效落实防灾避险执行条件。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强化交通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提升基础设计安全耐久性。加大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工作,推动平安工地规范化管理。
(十五)消防安全领域。紧盯客货运输场站、建设施工项目人员驻地、单位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整治,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依照职责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治理任务。督促行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
五、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十六)提升设施装备安全韧性。持续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长下坡隐患路段综合治理。联合公安部门持续抓好省、市、县三级挂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实施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0公里,开展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安全检查。
(十七)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入员以及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提升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十八)强化智慧管控能力。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结构检测,加强公路自然灾害普查数据应用。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全覆盖,推进北斗定位系统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的应用。推进全国治超“一张网”工程。推动桥梁、跨江河建筑物主动预警等防范船舶碰撞桥粱技术设备应用。在公路工程建设、公路养护施工等领域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
六、持续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十九)优化提升应急调度指挥能力。强化交通运输动态监测、预警研判、调度指挥、应急处置,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完善调度指挥工作机制,落实交通运输部分级分类运行监测要求和监测预警指南,常态化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对交通运输安全运行和服务保障影响分析研判。建立完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储备体系,配置补充完善抢险救援与应急物资装备。
(二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结合形势任务变化,建立完善定位清晰、功能完备、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做好行业预案评估、编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与预案配套的操作手册或工作程序,加大应急预案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督促行业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二十一)强化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强化与气象、公安、
应急等部门及系统有关单位之间的合作,深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基于情景构建、贴近实战的突发事件演习演练。
(二十二)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值班人员管理,配优配强值班力量。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加强对苗头线索跟踪调度,做好应急通信技术力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