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5-190640 生成日期: 2025-12-11
文       号: 关键字: 营运,车辆,道路,运输,整治
所属机构: 靖远县 发布机构:
关于联合开展全县道路运输非法营运非法改装专项整治的通告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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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部署以及白银市交通运输局、白银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全市道路运输非法营运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切实规范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靖远县交通运输局、靖远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协同共治”原则,全面落实上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通过联合执法、精准管控、从严查处,集中整治一批非法营运、非法改装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取缔一批非法改装窝点,教育震慑一批违法违规人员,有效遏制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行为反弹势头。同时,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治理能力,营造安全、有序、公平、稳定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非法营运行为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2.以“拼车”、“顺风车”名义,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发布揽客信息,实际从事非法营运的;
3.注册在企业名下的“营转非”车辆,长期从事面向本企业外的劳务包车的,租赁车辆变相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4.网约车平台接入未持两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社会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
5.假冒“爱心车”名义,非法改装车辆用于营运的。
(二)重点整治车辆类型
无营运资质仍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特别是利用残疾人身份掩护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擅自改装栏板、弹簧板、灯光、轮胎、排气系统等结构的货运车辆及客车;相关部门通报的疑似非法营运的车辆;通过大数据监测,高频往返固定线路的车辆;群众多次举报有非法营运行为,但并未查实的车辆。
(三)重点区域
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商圈、医院、学校及大型住宅小区周边等非法营运易发区域;物流园区、建材市场及大型建设项目等货运源头周边路段;群众举报、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路段。
三、整治时间
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2月20日
四、举报电话
(一)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二)靖远县交通运输局:0943-6124359
(三)靖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0943-6120266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踊跃提供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凡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主动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拒不配合检查、顶风违法违规经营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特此通告。
  
靖远县交通运输局    靖远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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