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2785 | 生成日期: | 2026-02-10 |
| 文 号: | 关键字: | 飞行,无人机,安全,管理,飞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无人机安全规范飞行,在这里扫码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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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1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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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公安机关特此警示:无人机绝非“想飞就飞”。未经审批在禁飞区、限飞区飞行,或超高度、超范围违规飞行,均属“黑飞”违法行为。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作为我国首部无人机领域专门行政法规,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禁飞限飞、实名登记、飞行报备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将无人机“黑飞”行为明确列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并给予处罚。 安全规范飞行 请牢记以下要求 先持证: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操作小型以上无人机,都需要获取相应的飞行执照,并遵守监管要求。 要实名:无人机持有者应当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同时,通过微信小程序“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需报备: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交飞行活动申请。 守规则:遵守飞行规定,不在禁飞区、人群密集场所等限制区域飞行。 讲安全:飞行全程保持可控状态,严禁改装、破解设备安全限制。 让我们携手共治 共同守护安全 有序、清朗的低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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