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1970-172820 生成日期: 2021-01-22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内容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来源:请选择
发布时间:2021-01-22 17:5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靖远县发展和发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局公开信息工作主要开展制度建设、严格审查、公开形式等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公开信息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本局对外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公开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录入、审核、系统维护等工作,并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在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对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制度,强化宣传。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在公开内容上,注重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注重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确保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合法、及时、真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局下属各单位、股室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任务来抓细、抓实,并及时提供公开内容,加强对外宣传,把真正、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地保障公众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审查,精心落实。

  在公开政府信息审查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内容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分为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对于涉密、危害第三方权益信息等不子公开坚决不公开,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财政预算

  

1

  

1

  

1

  

决算信息

  

1

  

1

  

1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重点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重大建设项目建设

  

156

  

70

  

(二)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过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即可查询本局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2.党务政务公开栏。我局设置公示栏,将属于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完全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并公开了审批项目、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工作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要求申请公开的事项。

  (二)申请处理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处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20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专业化建设需一步加强,工作人员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分辨力不足,政府信息类型分辨难以把握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相关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尚需加强执行力度。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会,提高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发展和改革局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保密信息不泄露,公开信息更全面。三是进一步探索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合理公开信息,提高公开信息内容的质量和数量,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须报告事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