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01 分        类 机关简介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03-25
标        题 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简介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整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
时        效
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全称 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简称 靖远县发改局
机构职能

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靖远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靖远县能源局牌子。中共靖远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结构,具体工作由县发改局承担。县发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指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监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甘肃省定价目录》职权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市场价格监测。组织开展涉案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建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建议。按照审批权限,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及备案。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易地搬迁等扶贫开发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协调落实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推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推动落实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政策落实。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评估。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提出全县能源发展建议,组织起草全县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

(十三)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行业管理,负责按规定权限呈报能源投资项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推动能源对外合作。

(十四)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配合落实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和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县储备粮、食用油和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负责粮食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管理县属国有粮食企业生产经营。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级机构:

1.靖远县能源开发办公室

靖远县能源开发办公室设在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正科级建制,事业人员编制,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拟定全县新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等能源行业的管理,提出发展能源和新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开展能源合作、申报新能源开发项目。加强能源消耗管理,做好节能宣传有效降低能耗。

(负责人:赵忠智   0943-6129242)

2.靖远县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

靖远县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设在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副科级建制,事业人员编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项目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计划编制,监测分析全县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编制上报省列、市列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负责编制下达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负责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重点)项目的谋划凝练、前期报送、申报争取及推动实施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资完成、工程进度的定期督查及信息报送、目标考核等工作;做好全县重点项目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和督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志良   0943-6129788)

3.靖远县以工代赈办办公室

靖远县以工代赈办公室设在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副科级建制,事业人员编制,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工代赈方针、政策;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争取国家、省、市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查、审批,资金计划上报及下达工作;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协调、督促、检查、指导、验收及成果宣传等工作。

(负责人:李保民   0943-6131829)

4.靖远县价格认证服务中心

靖远县价格认证服务中心设在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副科级建制,事业人员编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辖区内司法及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中的各种涉案财物进行价格鉴定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及涉行政执法事项价格认定业务,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其他有关价格及收费管理方面的事。

(负责人:包振芬   0943-6123753)

5.靖远县人民防空工作站

靖远县人民防空工作站设在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副科级建制,事业人员编制,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为全县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总体规划提供保障服务;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协助检查监督人民防空建设情况;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负责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警报社会化维护。

(负责人:李祖璞   0943-6136737)

6.靖远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靖远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设在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副科级建制,事业人员编制,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各专责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抓好黄河流域保护发展战略实施工作;研究编制全县黄河流城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参与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督导工作;积极对接国家和省级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评估指导、推动落实参与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利用、兰西城市群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黄河文化传承弘扬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衔接国家和省市各项重点工作,梳理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反映重大问题,争取政策支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王晓东   0943-6129242)


通讯地址:靖远县人民路统办1号楼4楼

邮政编码:730699

联系电话:0943-6121521

主要负责人姓名:张正虎


机构地址 靖远县人民路统办1号楼4楼
机构负责人
机构负责人简介 张正虎,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甘肃省靖远县人,大学文化程度, 2000 年 11月参加工作, 200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联系方式 0943-6121521(传真)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