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05 生成日期: 2023-06-17
文       号: 关键字: 建设,基础设施,推进,项目,加快
所属机构: 靖远县 发布机构:
甘肃省黄河流域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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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好《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三新一高”导向,聚焦黄河流域基础设施重点领域短板补齐和全面提质增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发展,坚持质量优先、高效发展,坚持开放优先、聚焦发展,加强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深化投融资、建设管理等关键环节改革,力争到2030年,黄河流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取得较大突破,重点领域短板基本补齐,达到流域平均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到 2035 年,黄河流域基础设施绿色化、系统化、协同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发展

(一)优化基础设施国土空间布局。坚持生态优先和集约集聚建设理念,系统评估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和规模,做好重要通道、重大设施和重要项目的空间预控。强化重点开发区域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建设,适度降低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强度,促进人口、产业有序转移和集聚发展,减少人类活动挤占生态空间。落实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选址选线,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避让或“无害化”穿(跨)越黄河水源涵养区、黄河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域。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

(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低碳工程”。全面推广绿色施工,新建基础设施项目优先选择有利于降低生态影响的工程结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推广钢结构、装配式施工建筑。强化资源集约节约与循环利用,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更新利用,鼓励废旧材料建设应用,加强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场地资源稀缺区域,集约利用土地、廊道等资源,统筹不同类型、功能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和时机,建设综合型、功能复合型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

(三)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治理“清洁工地”行动。持续推进建设项目工地环境整治,对项目现场施工、驻地建设、料场设置、物料堆放、物料运输等活动中产生的污水垃圾、粉尘颗粒、噪音污染等可能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污染进行重点管控。鼓励项目建设中污水循环利用和取弃土资源综合利用。推进重要生态区基础设施项目周边生态修复,促进生态改善和景观提升,打造一批生态修复样板工程。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

三、统筹推动基础设施系统化协同化安全发展

(四)推进基础设施系统化发展。强化规划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基本依据的核心地位,以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结合各上位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提高基础设施总体布局统筹层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健全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事中、事后评价机制,严肃规划执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

(五)促进基础设施协同化发展。建立健全流域内外、省际间、相邻市(州)、县(市、区)间重大基础设施部门协商机制和规划衔接机制,统筹推进机场、高铁、数据中心、网络基础设施、文体场馆、展览场馆等一次性投入高、服务范围大、可共建共享的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强化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基础设施联通交流,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区域性重大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

(六)提升基础设施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增强基础设施系统韧性,在建设重大交通水利、电力、信息通讯、能源管网基础设施时,采取合理统筹安排大临工程、预留备用通道等简便易行措施,推动安全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基地布局,健全涵盖重点医疗资源、应急物资的管理调度平台,提升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防抵御、应急反应、快速修复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

四、构建广泛覆盖流域内外的高水平综合交通网

(七)加快提升流域内外省际间快速联通能力。强化与流域内重点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快速联通,加快打通陇东南地区与川、陕交界地区出口路,推进建设兰州经平凉、庆阳及以远快速通道,提升与中东部地区的通达水平和联通效率;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兰合铁路、西成铁路、G1816合作至赛尔龙高速公路等深度参与成渝经济圈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客货快速运输网络项目,提升对南向开放的支撑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八)加快构建以兰州为中心辐射流域内主要城市的快速交通网。以提升兰州省会城市首位度、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为重点,加快构建以兰州、白银、兰州新区为中心,以高速公路、高铁、机场为骨架,向外辐射延展的城市圈快速路网和与主要城市群间快速通道。适时谋划推进建设一批城际铁路、通用机场,增强流域内城市间联通效率和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九)有序推进城乡交通网络提质增效。有序实施重要城镇过境段、城市出入口及城乡连接段道路改造,推进建设年限较早路段原级改造或路面改造,加快消除瓶颈路、断头路。结合乡村振兴要求,有序推动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改造,推进农村地区产业路、旅游路和资源路建设,有效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五、加快提升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十)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加快建设引洮供水二期、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等骨干工程,同步推进配套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白龙江引水工程,构建长江流域与黄河流域间水资源调配通道。谋划推进引洮济渭、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等重大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国家做好“87”分水方案调整,争取甘肃黄河水量分配指标。谋划储备一批水资源支撑保障重大项目,从源头上提升黄河流域水资源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

(十一)推进建设区域性重点水源工程。以增强重点开发区域水资源保障能力为重点,有序推进建设一批区域性水源工程,启动实施甘肃省调蓄设施水源保障工程。加快建设天水曲溪城乡供水工程、平凉新集水库等项目,配套完善已建中型水库输配水系统,尽早发挥工程效益。加快引大入秦提质增效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供水结构,拓展供水范围。完善引洮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推进南阳渠、盐环定等水利工程提升改造,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六、促进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转型发展。

(十二)促进不同类型能源基础设施融合发展。高标准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风电场,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不断扩大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充分发挥梯级水库调蓄能力,推进黄河上游既有水电站扩机改造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设分布式储能绿色能源系统,打造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推进新能源与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庆阳数据中心等“新基建”协同发展,促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科技、经济、产业发展等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单位: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电力公司等 。

(十三)加快推进传统能源基础设施绿色发展。以煤炭绿色开发、清洁高效煤电、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为主,大力提升华亭、灵台、宁正、沙井子等矿区建设水平,加大勘探开发投资力度,保障勘探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加快建设陇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配套电源,着力打造以煤炭、电力产业为支撑的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千万吨级油气生产基地和高端战略性石化工业基地、清洁能源电力外送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电力公司等 七、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发展水平。

(十四)全面开展“生态绿城”创建行动。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构,加强城市生态公园、社区公园等公园建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广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经验,推广透水建材,减少城市硬质铺装,建设下沉式绿地,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有效利用。推广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经验,加快垃圾分类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力争全流域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城区及兰州新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责任单位: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配合单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十五)大力整治“城市病”。把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质量作为治理“城市病”的关键抓手,分类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完善老旧水、气、热管网更新改造长效机制,强化运行安全监管,提高城市路网密度,加快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多层次、立体化的城市路网格局,加快“智慧交管”建设有效缓解道路拥挤和停车难问题;积极推进人行道净化,大力推广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着力改善居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配合单位: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八、加快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十六)加快信息基础网络建设。加快推动5G 网络部署,实现重点区域全面覆盖和热点区域深度覆盖。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推进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城乡全面覆盖,加快推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论证申报建设,着力降低网络时延。加快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建设,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围绕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建设,统筹优化流域内数据中心布局,引导传统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向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布局发展。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单位: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十七)加快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交通、水利、市政、医疗、教育、工业等传统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和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一体化等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业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智能制造示范推广,建设智能工厂(车间)。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十八)有序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超级计算、分布式计算基础设施和云计算中心建设,建成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和科教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国家级和行业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实验验证设施,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 配合单位:流域内市(州)、县(区、市)政府

九、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实施方案实施组织机制,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各类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加强重大项目储备;省级工信、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强化政策指导、项目资金倾斜。流域内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大项目审批、征地折迁、市政配套、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二十)强化规划统筹街接。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实施方案框架下,加强与省级行业规划、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其他专项实施方案的衔接统筹,健全各类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明确规划衔接要求和重点,规范衔接程序,避免交叉重复和相互矛盾。

(二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代办服务”“区域评估”“并联审批”“联合审图”等有效做法,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压减审批时间,降低行政成本。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梳理和坚决取缔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要素获取、经营运行等方面隐形障碍。 

(二十二)强化要素保障服务。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优先考虑基础设施项目落地需求并纳入规划予以保障。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大省级调控力度,精准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对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应保尽保。

(二十三)加强督促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本专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编制重点项目清单,并结合实际定期对项目清单进行增补调整,适时组织开展对流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流域内各市(州)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共同推动方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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