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19 | 生成日期: | 2024-07-03 |
文 号: | 关键字: | 林业,草原,局,资金,改革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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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中,第十一条涉及项目储备相关规定于下达2025年资金起应用。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 2024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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