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通知〔2013〕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评估主体:靖远县刘川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简介: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刘川工业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为新建轻型门式钢架结构甲类厂房4栋,新建轻型门式钢架结构甲类库房1栋,并配套建设室外工程及设备房、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事故池、消防水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池、门卫、 室外水暖电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50.22亩,总建筑面积为6190.8㎡。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179.5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自筹。建设工期:2025年7月—2027年7月,工期为25个月。通过厂房出租出售、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将产生可观收益,投资回报率高。同时,项目对环境影响可控,且社会效益显著,能促进就业、推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工业集中区综合竞争力。
二、征求公众意见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社会及经济有何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是否会带来影响;
4、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四、项目实施机构
实施单位: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靖远县刘川镇南川村
联 系 人:罗印森
联系方式:19994313241
靖远县刘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