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通知〔2013〕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
评估主体:靖远县乌兰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简介: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位于靖远县城区城南沟南侧空地,主要新建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约47亩,潜流人工湿地种植水生植物31200㎡,建设布水渠900m;表面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13亩,依据现状地形呈不规则形状布置于场地内部,种植水生植物8900㎡;新建配水井5座,位于湿地建设用地北侧岸边;新建人工湿地尾水消毒系统及尾水输水泵站等配套设施,位于湿地建设用地西侧,包括综合用房及加氯间1座,接触消毒池1座,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1座;此外新建人工湿地输水配水系统,位于靖远县污水处理厂南侧预留用地内,包括分水井1座,清水池1座,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1座,值班室1座,新建输水管线约12.2km,山体绿化输水管线5.1km。工程总投资9958.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等多渠道解决。建设工期:2026年5月—2028年5月,工期为24个月。工程建成后,实现黄河靖远段生态系统保护和改善、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等效益,全面改善生态环境。为黄河靖远段实现生态文明、区域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二、征求公众意见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社会及经济有何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是否会带来影响;
4、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四、项目实施机构
实施单位: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白银市靖远县人民路6号
联 系 人:吴振邦
联系方式:18089431667
靖远县乌兰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