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道路运政数据清理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道路运政数据清理工作的公告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运函〔2020〕131号)》和省市道路运政数据清理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及个体运输户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且超过证件有效期30天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的,由发证机关核实公告后,进行注销处理。

二、对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且超过180天的,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逾期180天未按规定申请补换发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请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自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审验情况。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靖远县交通运输局0943-6121712,靖远县运管所0943-6132960。

特此公告

附件:

1.超期未审验车辆.xlsx

2.经营许可证名下无车.xlsx

3.经营业户许可到期车辆.xlsx

靖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