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乡优化调整村民委员会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石门乡优化调整村民委员会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石门乡优化调整村民委员会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事项基本情况

事项名称:石门乡优化调整村民委员会事项

责任主体:靖远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靖远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事项简介:近年来,靖远县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自主搬迁等各种措施将石门乡部分村民安置至乌兰、刘川、三滩、北滩等地,人口数量逐步减少,出现“空心村”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的服务管理,优化乡村两级资源和帮扶力量配置,根据相关法规政策,拟对现有的行政村进行调整优化。

调整方案如下:将石门乡境内5个“空心村”优化调整为1个村。将裴堡村村民委员会、路庄村村民委员会、硝水村村民委员会、老崖村村民委员会、二合村村民委员会等5个村民委员会,优化调整为联合兴村村民委员会。优化调整前的5个村,全部调整为村民小组,以原有村命名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优化调整过程中,原则上保持土地(林地)承包关系不变、享受的各项惠农政策原则上不变、各项结对扶持政策在规定期限内保持不变、已安排的各类在建项目仍然按原村落不变、公益生产生活设施的投入范围不变、已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不变、已安排的各类帮扶项目的享受对象范围不变。

二、征求公众意见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目的是调查拟决策事项影响区内公众对事项的认知程度和利益诉求,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同意决策事项实施,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

(2)您认为事项实施是否可以提升区域内行政效能;

(3)事项实施影响了您哪方面的利益;

(4)事项实施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带来的影响;

(5)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为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四、实施单位信息

实施单位:靖远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靖远县石门乡石门村三社135号

联 系 人:曹占玉

联系方式:17394115434

电子邮箱:420968703@qq.com


靖远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