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东升镇红湾村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五期)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通知〔2013〕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靖远县东升镇红湾村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五期)进行公示。
一、工程基本信息
靖远县东升镇红湾村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五期)建设地点位于靖远县东升镇红湾村,通过布设生态护岸、护坡、排导渠、植被修复等工程,对行洪沟道及两侧沟岸植被修复治理,土地复垦,旨在减少地表径流量、延长和削减形成洪峰的时间和流量,进一步消除地质安全隐患,改善水土环境,有效恢复生态功能。使因采矿活动而破坏的区域生态环境达到稳定、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或改善,采煤沉陷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和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治理面积约13.8hm2。工程施工周期为360日历天,管护期为2年。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46.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补助,省级补助。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实施可以人工弃渣、土地损毁及沟道排水不畅等问题进行治理,提高区域生态条件,改善项目区周边人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而且可以留青山绿水于后代,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是政府构建文明富裕、和谐 进步社会的重要举措,也可以进一步缓解采煤沉陷区社会矛盾。
二、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由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三、项目实施机构
实施单位:靖远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靖远县人民路4号
联系人:安宁
电话:13830050555
电子邮箱:772898378@qq.com
靖远县东升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