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靖远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来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五批)资金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我县稳岗就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57号)、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脱贫劳动力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的通知》甘农领办发〔2023〕35号)文件精神,拟对经乡(镇)、村两级公示上报,符合发放条件的第五批47名在天津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每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600元,共计2.82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人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 0943--5937134

附件:靖远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来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五批)花名册(1).xlsx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