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我县稳岗就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57号)、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脱贫劳动力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的通知》(甘农领办发〔2023〕35号)文件精神,拟对经乡(镇)、村两级公示上报,符合发放条件的第四批1010名在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每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县外省内务工预付100元297人,共计2.97万元;跨省务工预付200元259人,共计5.18万元;县外省内务工直接拨付300元208人,共计6.24万元;跨省务工直接拨付600元246人,共计14.76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人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 0943--5937134
附件:2023年靖远县(第四批)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汇总表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