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靖远县张锦荣农牧中心认定为“乡村就业帮扶车间”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做好2023年全县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靖人社发2023146号)文件精神,经靖远县人社局和县乡村振兴局会议研究,拟认定靖远县张锦荣农牧中心为“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并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拟认定的“乡村就业帮扶车间”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如不存在影响拨付的问题,将按程序予以拨付。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9月18日9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

联系电话:0943-5937134

通讯地址:靖远县乌兰镇广场南路138号

邮政编码:730699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