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提醒函

全县党员、公职人员:
酒驾醉驾危害深重,纪法底线不可逾越。为持续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观念、法治意识,坚决防范和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干部队伍良好形象,现作如下提醒:
一、筑牢思想根基,严守纪法底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身份特殊、责任重大,一言一行均关乎党和政府公信力。酒驾醉驾不仅会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群众利益,更是背离党性要求、损害干部形象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深刻认清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与恶劣影响,摒弃侥幸心理、麻痹思想,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抵制违规吃请、不良“酒桌文化”,把拒绝酒驾醉驾作为严守纪律、践行初心的基本要求,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压实管理责任,强化教育监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主体责任,将严禁酒驾醉驾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廉政提醒和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要通过警示教育、纪律学习、谈心谈话等方式,常态化提醒警示干部遵纪守法,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坚决守住纪律关口。
三、从严监督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县委组织部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监督排查与信息互通。对发生酒驾醉驾问题的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并将处理结果作为干部政治素质鉴定、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对因教育监管不到位导致干部发生酒驾醉驾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以严管厚爱倒逼责任落实,切实以严明纪律作风,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县党员、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远离酒驾醉驾,带头遵纪守法,以过硬作风展现新时代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中共靖远县委组织部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