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三个不断”持续优化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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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靖远县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等政策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加大招考力度、健全激励机制等优惠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着力解决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匮乏难题,确保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得来、留的住、干的好。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目标要求,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基层公务员招录力度,先后制定了《靖远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县委发〔2021〕15 号)《靖远县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县委办发〔2021〕18 号)《靖远县深化党建引领推进“五治融合”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22〕8号)《靖远县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重点向艰苦边远乡镇加大公务员招考力度,在编制、职务待遇、生活补助、住房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
不断加大招考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提升素质、改善结构”为重点,科学编制考录计划,合理设置资格条件,招录重点向乡镇机关倾斜,逐步提高基层一线招录公务员的数量和比例,持续加大公务员招考力度,不断充实公务员队伍。2014年以来,积极申报招录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共招录公务员92名。其中为县直机关招录公务员16名、占17.39%,乡镇76名、占82.61%;录用有基层经历的公务员共42名(其中面向事业单位现在岗工作人员招录35名)、占45.66%,应届毕业生50名、占54.35%;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88人、占95.65%;放宽招考专业限制92人、占100%。另外,对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一律不限工作年限和经历、不限专业,进一步壮大了基层公务员队伍,夯实了基层工作力量。
不断健全激励机制。稳步有序推进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按照重基层、重实绩、重公论的原则,分层分类、分期分批梯次推进职级晋升,确保制度“红利”得到充分释放、“杠杆”作用有效发挥。认真执行《公务员奖励规定》和甘肃省贯彻《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实施细则,择优选荐1名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落实了高定2个档次的工资待遇,给予年终考核中获得“三连优”及优秀等次人员奖励,并兑现相应奖金及奖励证书和奖章;推荐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1名,“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1个;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补贴过渡方案,落实带薪年休假、体检等待遇保障政策,吸引了更多的人才留在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着力破解了基层公务员考录难的问题。(靖远县委组织部干部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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