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全面加强干部调动后工资关系管理

靖远县严格干部工资关系管理,避免出现干部工作调动后不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等问题,通过把好宣传教育、制度执行、审查监督等三道关口全面加强干部调动后工资关系管理。
严把教育关,常念“紧箍咒”。全县各单位通过印发《关于再次重申干部工作调动后应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做到“人人知晓,人手一份”,进一步明确及时转移工资关系既是调动干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应遵守的组织纪律。课堂解读。各单位每月利用闲暇时间,组织一次课堂学习,将调动干部转移工资、组织和行政关系等政策进行解读,加深理解,提高思想认识,严肃组织纪律。
严把制度关,筑牢“防火墙”。人员信息“档案化”。制定专用工资转移介绍信档案,为每名调动干部配备专用工资材料档案盒,用于存放工资审批、演变及转移的相关材料。工资管理“信息化”。建立人事工资电子信息管理统计制度,严格审核每名干部的基础材料,利用电子平台进行工资查询、汇总等,减少工资管理中统计失误,确保工资管理的便捷、科学、长效。队伍管理“规范化”。进行专人管理,保持工资管理工作延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严把监督关,紧绷“监管弦”。财政、人事、编办等部门各负其责,相互监督,避免疏漏。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按国家政策和组织人事关系核拨工资经费,人事部门加强干部工资管理,编制部门加强人员编制和工资统发审核管理工作,形成三方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格局。对工作调动后未将工资关系及时转移到现工作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工资变更审批事项。对逾期仍未将工资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的,将停发其工资并责令整改到位。对因工作疏漏未及时发现未转移状况的工作人员进行履纪问责,严肃组织纪律。(靖远县委组织部 宋兴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