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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办理

办件状态 处理完毕
留言时间 2025-02-26 留言人 前*
留言内容

2025年1月21日我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双龙乡派出所办理户籍分户事宜,在户籍警不在岗的情况下;岗位民警与其电话沟通,预留办理所需资料,口头答复结果为2025年2月8日办结;在2025年2月9日给予我的答复是不予办理分户;我多次问询原因是我提交的资料不符合省公安厅的分户政策文件,随后我致电县公安局户籍科(0943-5968409)询问,该科室人员通过微信给我发了文件,我通读文件之后认为我附合分户条件,随致电县公安局户籍科(0943-5968409)继续询问,该科室人员说要向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至此我理解并同意该方案。后续我多次拨打县公安局户籍科(0943-5968409)直至2025年2月21日才拨通,电话接通之后给予回复是当事人正在接听电话,让我等待;我一直等待7分钟左右的情况下听见的是电话里传来办公室的聊天声,无奈我只能挂断电话;随后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热线,通过白银市政务热线连接到户籍警本人,他让我带着户口本上所有人去当地派出所签署一份房产证明(办理分户时提交的房产证为我单独所有)然后办理分户,我不明白在产权证明清晰的情况下维护还要出具一份这样的手续;本人一直在外地,多次表明无法回原地签署,户籍警给的答复是不签署不办理。 望各位领导给予支持,并办理户口分户事宜。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3-01 回复单位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信访局
办件编号 JACT-XZXXJYX2025022600002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关于办理户籍分户事宜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以往分户政策,分户需两个独立不同的宅基地,您的申请不符合分户条件。依据2025年2月21日公安厅户政管理业务最新分户政策,其需要提供其户内所有成员(未成年人除外)共同签署的房屋使用权或所有权进行分割的承诺书,新政策及现分户所需准备材料已向您本人告知清楚,由于您未能提供,因此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2月21日根据省公安厅最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业务规定分户需要以下条件: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以下材料之一:

1.不动产登记证。

2.具有资质公正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公证书。

3.户内所有成员(未成年人除外)共同签署的房屋使用权或所有权进行分割的承诺书。

4.其它能证明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其他材料。

具体业务请按照政策要求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靖远县公安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