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题 |
关于农户家巷子排污硬化问题的情况反映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留言时间 | 2024-11-18 | 留言人 | 前* |
留言内容 |
我是吴登侃,吴登攀,吴步和,吴步云,家住靖远县大芦镇小芦村上芦社,门牌号分别为78. 79. 80. 81号。我们四农户向政府反映两个实际问题: 1. 我们的巷子以前并非排水,排污的巷道。远在1974年7月以前,巷子大部分为树园子。7月份的一天夜晚,突发一场特大暴雨,山洪暴发,加上靖会电灌工程的渠决堤,洪水倾刻间冲向上社各家各户我们这个巷子的住户损失特别严重,事后我们协商把园子的树砍了,在庄子的南面留了一条排水渠,逐渐就成了现在的排洪,排污渠。在2014年公路未修之前,上社路两侧都排洪水,修公路时巷口对面修了一个涵洞,从此之后吴沟社、上芦一社、上芦二社东侧二百多户的生活污水,下雨时院子里的雨水,还有两家小企业洗萝卜的污水全部排到我们巷子,这些污水以及洪水通过巷子的水渠流到祖历河,又流经黄河,严重的污染了环境,污染了水源。 今年10月份我们上芦一社、二社的巷道陆续用水泥硬化,可惜到了我们巷子村委会,镇政府以各种理由推脱,硬是不硬化。硬化巷子标准是2. 5米宽,我们巷子是标准的2. 5米为什么不硬化。 我们这个巷子政府说是排洪,排污的渠道为什么又不治理呢?特别是到了夏天,排出的污水,发黑发臭、蚊蝇满天,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改革开放40多年,国家繁荣昌盛。人人都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唯独我们这个巷子的住户的要求无人过问,无人解决。恳请政府帮忙解决。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24-11-20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大芦乡人民政府 |
办件编号 | JACT-SJXXJYX2024111800001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1月19日,您在甘肃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关于“巷道排污及巷道硬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此巷道内从历史上就有排洪沟宽约8-9米是历史上排洪自然形成的,且排洪沟旁边有一条紧贴该4户约3米左右的巷道,后因沟前沟后村民自建民宅时私自将排洪沟以及巷道占用,导致排洪沟由原来的8-9米变为现在的2.5左右,现在反映的此4户占用严重,将原有的巷道全部占为自家的二院子,无形中使仅剩的2.5米排洪沟形成了现有的巷道; 关于小企业排放的洗萝卜水,2022年村委会已与企业协商沿排水水路铺设了C50U型槽,使水顺利排放不会滞留在此4户门前,排污现象包括该4户的生活污水偶尔出现,村委会不断向村民进行宣传劝导; 今年10月份村委会硬化村内道路,在设计院设计时,设计人员因此处为排洪沟不予设计,此后村委会又与该4户协商硬化道路只能在原来巷道的位置上,不能占用排洪沟,但你们4户均不同意将原来巷道让出,协商失败,因此此巷道未能硬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靖远县大芦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