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题 |
分户问题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留言时间 | 2023-10-13 | 留言人 | 吴* |
留言内容 |
本人外出上学,户口迁出,后来迁入三滩镇与父母分户为独立户口,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被迁至城关镇,今年从城关镇迁回三滩镇,镇派出所将本人与父母户口合并到一起,后留言询问,给予回复说有单独的宅基地及门牌号迁回才能单独分户,本人在三滩镇有单独的门牌号和宅基地,但是去镇派出所办理分户还是不给办,这是为什么?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23-10-17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公安局 |
办件编号 | JACT-XZXXJYX2023101300001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0月13日,您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三滩镇派出所不给办理分户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经向三滩派出所了解,经查询三滩辖区人口系统,您上学迁出户口,户口再迁入属于三滩非农集体户,2017年因城镇户口纳入集中管理,其户口划归乌兰镇,后因政府政策调整,2017年划归乌兰镇大中专生可以迁入父母原籍,其户口再迁入属于农业家庭户,关于分户立户事项,户籍民警办公依照甘公治安(2016)123号文件中“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的文件要求。2022年9月21日后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文件甘政发 (2022)年5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占地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执行。以上办理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解读政策,您表示理解满意。 靖远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