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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加强对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支持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融合发展示范区、列入建设名单且处在建设期内的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鼓励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先行先试,并给予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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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技体育方面。新修订的《体育法》从体育竞赛管理、运动员权利保护、职业体育规范与促进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竞技体育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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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突出全民健身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新修订的《体育法》将原本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增加“国家建立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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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黄河文物资源管理。一是强化黄河文物资源管理。一是强化黄河文物资源管理。四是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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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首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首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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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专门增加有关内容,以更好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水下文物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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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日前印发《公共图书馆系统古籍类文物定级指南》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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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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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 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网络演出剧(节)目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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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整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于2020年1月24日起采取临时闭馆措施。随着疫情形势好转,根据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编制印发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要求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坚持防疫优先,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地抓好防控工作,疫情中低风险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决定。场馆及邻近区域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恢复开放。各场馆闭馆不闭网,坚持通过公共文化云等数字平台为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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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提出,各场馆可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服务,采取人员限流措施,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每日入馆人数进行总量控制;对到馆群众进行疏导、分流,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展厅等公共空间,人与人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具体预约办法和限流人数由各场馆自行确定,可关注该场馆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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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提出,恢复开放的场馆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对进入人员进行登记;确保进馆人员佩戴口罩,并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超过正常温度的,应禁止其入内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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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提出,各场馆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等,应暂不开放。具体开放区域和服务项目由各场馆根据本地疫情实际情况决定,可关注相关场馆的网站和公众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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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4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旅游景区要建立完善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实施门票预约,是保障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广大游客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我们希望广大游客积极做到“不预约,不旅游”,避免盲目扎堆前往,给疫情防控和景区管理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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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 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截至2021年8月,全国90%以上的5A级旅游景区已基本实现分时预约。 严格落实进景区景点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景区内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防控要求,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要求景区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上岗培训。 要求剧院等演出场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的室内场所、星级饭店,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尽量减少举办聚集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