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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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生成日期: | 2023-01-03 | |
标题: |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靖政办发〔2022〕159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靖远县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靖远县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
家园”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社会需求和改革创新为导向,以提升地名规范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拓展服务为重点,着力推进地名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线上线下同步、应用范围广泛、形式载体多样的地名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乡村地名规范化管理,健全乡村地名公共服务制度机制,补齐乡村地名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更好地发挥地名在促进靖远文化旅游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百姓生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服务。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民政部门组织实施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三)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在工作范围上以地名资源相对丰富的乡镇、村为重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在工作内容上以地名信息服务和地名规划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四)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把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加强互联网创新理念与区划地名的对接应用,推动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发展,实现与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三、目标任务
采取县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购买第三方服务和搭建政企合作平台等方式,深入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结合全县实际,确定选取基础较好的乌兰镇、东湾镇先行试点探索经验,后在全县其他乡镇稳步推进。通过开展“乡村地名标准化建设”“标准地名标志优化设置”“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优秀地名文化挖掘保护”“特色地名资源网上推介”“地名信息转化利用”六大行动,持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乡村地名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建立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地名规范管理各项制度,明确乡村地名管理责任主体,落实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和管护责任。按照《靖远县地名总体规划(2018-2030年)》,以乌兰镇和东湾镇为试点,探索编制《乡村地名规划》。开展地名命名查漏补缺,严格按照地名命名更名法定程序,对未命名的街路巷、建筑物等乡村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
(二)标准地名标志优化设置。分类调查核实全县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点、乡村道路街巷、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景点等地名设标现状及问题,依据《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充分对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文明村创建等工作,优化设置“二维码”地名标志(乡、村行政区划名称标志、道路名称标志、旅游景点名称标志、特色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居民点名称标志),实现“扫二维码找家乡”“扫二维码展示地名文化”“扫二维码弘扬属地特色”等功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完善、准确、便捷的地名导向和文化信息服务。打造“特色地名文化街巷”(将全县18个乡镇、177个行政村的村名来历转化为地名二维码,制作成特色地名标志,集中镶嵌在一片区域或一段街道的两侧,形成靓丽风景线,成为群众了解靖远文化的快捷窗口和旅游“打卡地”)。
(三)地名信息采集上图。通过与高德、百度等互联网地图企业合作,开展城市道路街巷、公共服务设施、重点产业基地和乡村道路、村(社区)、自然村、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地、特色农副产品产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地名的采集、审核、上图工作,实现相应的目标地名在国家地名信息库里录入、互联网地图上标注,便利全县群众和外来人员出行导航以及方便全国人民对我县地名信息的查询。以图上标注的乡村地名为“锚点”,统筹组织全县各乡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引导县内群众采集上传农家乐、种养殖基地、农业合作社、快递物流点等惠农助农兴趣点,开展富有靖远特色的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方便快递进村、本地特色产品外销,激发地名数据活力,发挥地名信息价值,助力数字乡村建设。
(四)优秀地名文化挖掘保护。按照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有关要求,深入挖掘全县乡村地名文化资源(特别是红色地名资源,并建立红色地名名录),采编以黄河文化、丝路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和红色文化为主的地名故事,编纂出版乡村地名文化系列丛书,采编、审核、公布靖远县首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
(五)特色地名资源网上推介。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百度百科”词条等平台,充分结合地名信息标注上图的契机,梳理全县乡村旅游线路,积极推介靖远钟鼓楼、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法泉寺石窟、水岸三合等文化旅游资源和“靖远枸杞”“小口大枣”“靖远籽瓜”“靖远羊羔肉”等特色农产品资源,发挥地名文化效应,进一步提升全县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六)地名信息转化利用。按照共建共享地名信息资源的要求,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和百度地图、高德地图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积极推动乡村地名信息数据交换共享,积极为全县政务管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快递电商发展、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提供地名信息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地名信息开发应用,编制《靖远县标准地名图》,申请启用靖远县地名文化微信公众号,更好满足全县数字乡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地名信息需求。
四、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成立靖远县“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靖远县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和业务培训会。(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3年4月10日)。重点完成调查摸底、信息比对和采集设标等任务。一是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分别对照高德、百度地图软件进行信息比对,确定拟新增、报错地名的需求清单;结合各自实际对需要在百度百科重点推介的旅游资源、重点场所、民俗文化、名优产品等进行梳理,确定拟新增、更换、修改的需求清单。二是结合地名需求清单,对需要在高德、百度地图软件标注上图的地名信息,按照上图标注要素进行采集,并通过软件上传新增和报错的地名信息数据(其中属于涉密、敏感或不便于公开的,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范围的以及其他类似情况,必须予以删除或修正;属于国家地名信息库入库范围的地名,按要求填写《国家地名信息库拟入库地名基本信息表》进行备案管理;属于导航兴趣点等其他类型的信息,做好数据分类统计);对需要上传到百度百科的地名信息,按照百度百科词条信息编纂规范要求汇编整理,经地名主管部门审定后上传百度百科。三是按照先行先试原则,乌兰镇、东湾镇要根据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优先设置和重点设置的原则,积极对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运、住建、水务等部门,统筹经费,完成特色地名标志优化设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确定新增、修改的地名数据情况和编写的百科词条,及时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审核。(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5月1日——5月20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汇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送市民政局。(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靖远县“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试点各项任务按时推进。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采取学习借鉴全国试点地区经验做法、邀请省市领导现场指导、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提高试点工作标准和质量,确保具体任务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试点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在具体推进落实中及时请示报告、补充明确。
(二)强化沟通协作。县民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沟通协调,对照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积极完成摸底对比、地名标志设置和百度百科词条采集汇编等工作,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资金管理职能,按照政策规定统筹配套资金,积极为试点工作开展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三)注重总结评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了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使用反馈情况,开展试点成效评估,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附件:1.靖远县“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2.靖远县“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靖远县“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
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杨宏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路承坤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乃学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张有良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丁玉龙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罗爱民 县财政局局长
顾秉森 县发改局局长
李德功 县工信局局长
唐夫全 县住建局局长
师学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正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晓宏 县交运局局长
张学科 县文旅局局长
李文斌 县水务局局长
陈瑜山 县教育局局长
赵兴科 县卫健局局长
张 虎 县司法局局长
辛海宏 县林草局局长
刘万恒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敬珣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统林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国晓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邢成功 县供销社主任
张明瑞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君 乌兰镇镇长
裴世琪 北湾镇镇长
张富存 糜滩镇镇长
吴德民 东湾镇镇长
吴咏丽 三滩镇镇长
武瑞进 北滩镇镇长
苏 富 高湾镇镇长
王壮飞 东升镇镇长
周启虎 五合镇镇长
苏其斌 刘川镇镇长
张智清 平堡镇镇长
武发琛 大芦镇镇长
张汉良 双龙镇镇长
牛 畅 若笠乡乡长
叶树成 靖安乡乡长
王生录 兴隆乡乡长
冯尔辉 石门乡乡长
李海瑞 永新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何乃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靖远县“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地名文化推介工作的审核把关,指导新闻媒体把准地名舆论导向和开展地名文化宣传。
二、县财政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经费统筹协调和保障。
三、县发改局负责县域重大项目地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四、县工信局负责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地名文化推介和重点商业场所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五、县住建局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街路巷、重要公共活动场所、新建小区和传统古村落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六、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名信息的审核把关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示范基地地名文化、优质土特产品推介和所推介地名、产品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八、县交运局负责具有道路、桥梁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九、县文旅局负责全县 A 级以上景区、重要景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十、县水务局负责陆地水系、水利设施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十一、县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相关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十二、县卫健局负责卫生系统相关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十三、县公安局负责公安系统相关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十四、县司法局负责司法系统相关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十五、县林草局负责林场草地相关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十六、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带有标志性商业网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十七、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美丽村庄和乡村振兴示范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十八、县民宗局负责重要宗教场所、重点民族文化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十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全县涉军地名文化和烈士纪念设施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二十、县供销社负责重点企业、产品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二十一、县政府金融办负责银行网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二十二、各乡镇负责新增、报错的地名信息的采集,向各责任部门推荐拟纳入百度百科宣传推介的词条。
抄送: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 |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