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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 生成日期: 2022-11-10
标题: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22〕150号 发布日期: 2023-01-06
主题词:

靖政办发〔2022〕150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靖远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根本,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就业局势保持稳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统筹衔接不断加强,待遇水平稳步增长。人才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人社事业的持续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  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6801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73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的范围以内;全县新增个体工商户14435户、企业4276户、农业合作社1102户,有效带动就业39626人。一是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落实就业资金9938.28万元,筹措担保资金248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01笔、5.32亿元。二是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认真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进企业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安置基层项目服务生549人;引导980名高校毕业生到县内企业开展为期3年的服务工作,发放补助资金1551.2万元。三是不断夯实创新创业基础。全县建成4家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园区);为177名创业者发放创业补贴160万元;开展创业培训3191人;建成青年见习基地41家,发放见习补贴189万元,见习人数256人;先后举办了5届创新创业大赛,建成2家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有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靖远县2019年被评为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示范县。四是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以城乡统筹就业为指导,以全面建设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县、乡、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全社会劳动者提供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第二节  社会保障服务再上新台阶
五年来,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不断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覆盖范围更加广泛。2016年以来,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由9898人、9705人分别扩大至11902人、11022人,工伤保险目前参保1726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23.25万人扩大至25.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参保12171人,实现应参尽参。二是待遇保障更加有力。2016年以来,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分别支付社保待遇76606万元、2707万元、864.1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39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自2018年实行社保发放以来,累计支付养老保险待遇59759万元;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由1828元提高至2157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65元提高至10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由4496元提高至4958元。三是社保制度更加健全。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缴费档次由100元提高至300元,最高缴费档次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自2016年起实行省级统筹;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164家参保单位、12171名参保人员基础数据采集、核对、录入工作,建立参保人员个人档案,做到应保尽保。2018年8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保发放,全面实现正式经办,实现新老制度的合理衔接和平稳过渡。深入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出台了《靖远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累计参保完全失地农民2841人。
第三节  人事人才支撑展示新成效
五年来,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为县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事人才支撑。一是人才服务水平有效提升。通过全市公开招聘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共聘用69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累计为8431名事业单位新进和岗位变动人员办理了岗位等级认定和聘用工作,其中管理岗位768人,专业技术岗位7280人,工勤技能岗位304人,兼岗79人;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累计评审全省有效正高级3人,副高级380人,基层有效正高级9人,副高级454人,中级1498人,初级定职353人。三是工资福利政策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由2016年底的人均6173元增涨至6741元。
第四节  劳动权益维护进入新阶段
五年来,严格落实劳动权益维护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劳动执法监察,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启用陇明公—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2016年以来,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4%;累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43件;受理并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17件,为1696名农民工追缴工资1720.51万元;累计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708.69万元,启用解决农民工工资2206.8万元,退还保证金400.93万元,账户余额4547.83万元。
第五节  人社扶贫行动展现新作为
五年来,始终坚持把就业扶贫、社保扶贫作为脱贫攻坚主要措施来抓,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增加经济收入为目标,持续推动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东西部扶贫协作、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创业扶持、社保兜底等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人社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以来,全县累计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43.13万人次,创劳务收入84.4亿元,其中有输转意愿的贫困劳动力累计输转15.2万人次,实现应输尽输;完成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4.31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9万人;完成东西部协作职业技能培训2015人,输转155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天津务工,天津市和平区面向我县建档立卡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导发展“扶贫车间”49家,吸纳劳动力1120人就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810人,落实奖补资金232.7万元;评选优秀“扶贫车间”14家,发放奖补资金70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456个,发放岗位补贴待遇1161.95万元;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478名,带动贫困人口285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参保贫困人口94050人,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100%,县财政累计落实代缴资金2574.95万元。
第二章  “十四五”期间人社事业发展思路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这一时期,既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实现转型跨越的重要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遇到新的要求、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要站在改革发展的更高起点,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确定重点工作,顺应新常态,促进新发展。
第一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面临多方面优势和有利条件。在把握机遇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当前全县经济进入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新阶段,劳动力供求深度调整,就业增长动能不足,就业总量压力特别是青年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结构性失业风险增加,经济转型升级对劳动者适岗就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新就业形态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渐显现,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亟待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创新型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产业转型升级、就业方式多样化给协调劳动关系提出了新挑战。人社基层基础建设和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有待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和基层服务供给能力还需加强。
“十四五”时期,我县将进入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弥补基础短板的突破期,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要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补短板、防风险、促改革、惠民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揽工作全局,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思考和谋划人社事业发展,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戮力同心,担当作为,努力推进全县人社工作提质增效,为全面建设靖远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领导一切。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人社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增强改革创新精神,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寻求突破,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坚持不断深化改革。按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统筹协调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与各领域协同联动,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
——坚持安全依法行政。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堵塞安全漏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民生保障政策托底功能,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7%。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其中完成创业培训500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到203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跃升,社会就业更高质量更加充分更加公平,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社会保障需要基本满足,现代劳动关系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人力资源充分开发利用。
第三章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扶持,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第一节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坚持分类施策,提高劳动参与率,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税务、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节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返乡创业提供便利。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使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创业补贴、岗位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十四五”期间,创建1个以上省级小微企业孵化基地,2个以上市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以上县级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发展,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吸引各类人才来我县创业。
第四节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着力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建立1家集约化、规范化人力资源服务市场。
第五节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助推乡村振兴。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打造人力资源市场品牌。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咨询、档案管理等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形成市场自律机制,促进政府、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职业培训,重点培育1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第六节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依托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第四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安全规范原则,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按照省市政策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大局,不断健全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推动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按照政策规定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全面实现“先保后征”的原则,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待遇结构和标准。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到“十四五”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100%。
第三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推动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精算平衡,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强化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风险管理。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第四节  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
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模式,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科学设计工作流程,规范窗口设置,合理压缩经办时限,力促社保服务提质增效。完善社保经办线上服务,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和社会保障经办精确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服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社保数据安全。稳妥推进第三代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民生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
第五章  围绕人才强县战略 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设更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构建人才培训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强县战略。
第一节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贯彻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转变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着力加强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特点的评价方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和评价管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顺畅流动机制,提高基层人才服务保障水平,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配合全市行业领域首席专家评聘工作,对接引进靖远籍专家学者,建立“名医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完善“首席专家+团队”的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体系,深化“首席专家下基层”行动,充分发挥首席专家学术技术引领作用。落实“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择一批青年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落实完善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人数不少于8000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全省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政策措施。到“十四五”末,争取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和发展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持续推进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落实“铜城”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技能人才培养品牌,着力提升技能人才技术水平。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建设,持续做好新型职业农民、两后生、创业致富带头人、文化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四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交流机制,按照“两单列”“一特设”要求,盘活高级岗位资源,释放更多常设岗位。按照省市政策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机制。规范县级表彰奖励活动,严格表彰范围和名额,清理整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第六章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不断增加居民收入
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认真分析研判增收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助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合理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时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抓好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督促落实,强化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健全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快速调查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大数据分析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合理依据。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收入的比重。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第三节  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小微创业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完善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程序,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发展致富。
第七章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和矛盾纠纷,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落实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十四五”期间,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创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2家。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件。
第三节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厘清部门职责。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的作用,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在“十四五”末,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
第四节  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
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大劳务输转力度,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落实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落实进城农民工社保关系转移、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畅通农民工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八章  完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涵,持续推进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努力实现在作风转变上有新突破、在优化服务上有新举措、在服务效能上有新提高。
第一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构建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协同发展。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促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围绕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要求,完善保障政策,建立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落实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第二节  不断加强人社行风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清廉人社、模范机关建设,驰而不息转变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在努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中树立新形象、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作为。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特殊情况上门办,逐步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不断优化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人社干部业务素质能力。
第三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保持人社扶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发挥其在稳定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长效作用,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互支撑、有机衔接的政策体系,不断巩固拓展人社贫脱贫攻坚成果。对全县脱贫人口分类施策,帮助有输转意愿的脱贫人口“应转尽转”。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口开展免费培训,实现“应培尽培”。以全民参保计划为抓手,努力实现贫困人口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就地就业。积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工作。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把握新阶段劳务协作的新定位、新特点,把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易地搬迁脱贫人口等作为开展劳务协作重点对象,丰富协作形式,实现地区优势互补。强化人事人才支撑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加大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农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九章  强化规划实施  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十四五”时期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抓好人社领域“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人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应备必备、应审尽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互联网+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人社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第二节 加强监测评估
坚持科学性、客观性、全面性、时效性、灵活性原则,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科学设定年度计划监测指标,建立全面的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年度计划的监测分析,建立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认真开展规划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加强规划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确立量化标准。加强评估分析,提高分析结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三节 加强人社宣传
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抓好政策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人社惠民政策举措说清说透。抓好成就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要求,加大与主流媒体合作力度,进一步做大做强人社宣传全媒体阵地。关注舆论反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抄送: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0日印发

 

相关文件:靖政办发〔2022〕150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