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任字〔2022〕11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 斌同志任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马炳彪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强林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祖国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祁有利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王永先同志任县中心敬老院院长;
乔炳森同志任北滩中心福利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维团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兴元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武振坤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艳艳同志任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滕有龙同志任县园林局局长;
杨巧丽同志任县园林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金万权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杨富贵同志任县兴堡子川人饮供水工程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宏堂同志任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欧建荣同志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苗永进、张 龑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蔺红玺同志任县农村人饮工程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欧 宝同志任县农村人饮工程服务站副站长;
贾汝润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江江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杜宝泽同志任县文物保护工作站副站长;
马 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余晓虎同志任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任学辉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寇晓丽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 明同志任县林木种苗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师宝奇同志任县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郑天鹏同志任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存海同志任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张玉石同志任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汪志辉同志任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调度室主任;
李国辉同志任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兴隆水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志伟同志任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滕怀波、吴育随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副指挥;
封俊霞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南川水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世春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石板沟水管所所长;
张武凭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鹰嘴水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正娟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石板沟水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文淑瑞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润国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南川水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岳永财同志任乌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牛彦文同志任北滩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海涛同志任三滩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春玲同志任五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兴煜同志任兴隆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 斌同志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范兴国同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曹文忠同志县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师兰梅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先同志北滩中心福利院院长职务;
马鹏典同志县福利院院长职务;
党生明同志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育随同志县农村人饮工程服务站站长职务;
马炳彪同志县园林局局长职务;
苏 群同志县园林局副局长职务;
高鑫庭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富贵同志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职务;
贾世思同志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站长职务;
张正辉同志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滕有龙同志县法泉寺文化景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晓霞同志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何智勇同志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蔺红玺同志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站长职务;
苗永进同志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召堂同志县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职务;
杨 博同志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 旭、贾存海同志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副指挥职务;
汪志辉同志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灌溉科科长职务;
滕怀波同志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世春同志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兴隆水管所所长职务;
欧 宝同志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灌溉科副科长职务;
李国辉同志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调度室副主任职务;
封俊霞同志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包晓宏同志乌兰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岳永财同志东湾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牛彦文同志北湾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强有旺同志县司法局北湾司法所所长职务;
金银山同志北滩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邓志诚同志三滩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新蕾同志五合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正东同志兴隆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