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森林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核发的林权证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自留山证遗失的,应由村集体组织出具证明,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重新核实后,重新登记发证。
感谢你的评价,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
很遗憾没有帮到你,我们会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