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任字〔2022〕7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佳、崔发轫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苏堤等6名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白组挂函字〔2022〕5号)精神,根据县委提名,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佳同志挂职担任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
崔发轫同志挂职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
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