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任字〔2022〕5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唐夫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唐夫全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
刘晓宏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刘万恒同志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兼)、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张万强同志任县政府总值班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兴文同志任县政府总值班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沛澜同志任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景世彤同志任县能源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雒永宏同志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赵中龙同志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展卫军同志任县教育考试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清平同志任县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海宝同志任县教育研究室副主任;
梁希俭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县职业技术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焦 锋同志任县殡葬管理所(县殡仪馆)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佳宇同志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师晓琴同志任县边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常 青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昱东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玉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寇明军同志任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站长;
吴振邦同志任县城区环卫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武发贵同志任县种子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高莹莹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中山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监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雨顺同志任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郁映田同志任县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韩治国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二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泰锦同志任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人饮净水厂副厂长(试用期一年);
欧巧琴同志任三滩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映红同志任若笠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魏才益同志任高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晏荣同志任大芦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强生辉同志任靖安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吕文辉同志任东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武雪萍同志任双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铭源同志任兴隆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玉萍同志任永新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瑜山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文津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魏谭勋同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张万强、王 康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展卫军同志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怡臻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徐海宝同志靖远二中教务处主任职务;
王俊明同志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 勤同志县教育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师晓琴同志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寇明军同志县城区环卫队队长职务;
杨金宝同志永新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