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政策>按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靖远县国有林场清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620421/2021-000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4-13
标题: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靖远县国有林场清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21〕27号 发布日期: 2021-04-16
主题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县国有林场清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清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靖远县国有林场清查整治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有儒  副县长
副组长:辛海宏  县林草局局长

王昱东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蓉株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成  员:吴登瑞  县委编办副主任

滕兆龙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  斐  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室主任

田智文  县林草局副局长

欧尔钰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宗顺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曾爱军  县交运局副局长

二、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国有林场发展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规划。

县委编办:负责机构编制批复与《改革方案》一致,符合《甘肃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甘发201611号)要求;林场定性准确。

县财政局:负责国有林场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职工“五险一金”实现全覆盖;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规范使用。

县人社局:负责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54号)明确的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分别不少于40%、30%的规定;贯彻落实《国有林场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招录培养计划。

县林草局:负责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底数不清问题、林地林木管理、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国有林场安全管理、国有林场建设项目日常监管等问题。

县住建局:负责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开工许可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国有林场不动产记证,办理相关土地审批手续。

县交运局:负责将国有林场林区道路纳入本地专项建设规划;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方案审核批复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田智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靖远县国有林场清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