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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421/2021-0001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06
标题: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21〕72号 发布日期: 2021-08-12
主题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靖远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靖远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建村〔2021〕57号)精神,为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核心,支持抗震设防不达标农房增加抗震措施,统筹开展我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试点,逐步提高我县农房抗震能力。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甘肃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做好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确保新增危房及时排查和保障安全,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试点,逐步提高农房抗震能力。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成果,实现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后,以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监测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新四类户”等为重点对象,继续做好新增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

1.优化完善动态监测机制。按照《农村危房改造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农户主动申请、乡(镇)村干部定期走访排查、县住建局筛查预警、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方式,拓宽快速发现住房问题的渠道,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测网络,切实提升“早发现”能力,健全“快速发现、精准鉴定、分类改造、动态清零”住房动态监测机制,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改造一户、清零一户,有效防范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因住房问题返贫致贫。

2.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对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补助对象确认程序、改造方式、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等规定仍参照执行《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根据我县农户改造方式、改造成本等因素,确定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监测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新四类户”等户均补助2.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8000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二)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

全县开展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衔接,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可向改造意愿强、数量多的村集中连片安排,原则上全县选择集中连片支持的试点村不少于3个,以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

1.改造范围

将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住房的农户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范围(原则上以改土坯、土木结构房为主)。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可将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同步进行整治。对即将列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其他补助项目、规划近年内进行村庄拆迁撤并的区域及其他按法律法规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不得纳入试点范围。

2.改造确认程序

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对象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乡镇汇总上报、县级审批的程序。一是改造申请以户为单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二是村委会重点对农户拟改造房屋是否为唯一住房进行民主评议;三是乡镇政府进行相关资格条件审核;四是县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需要鉴定的房屋,依据《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进行认定鉴定和审批。

3.改造方式和标准

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对拆除重建的房屋,无须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对加固改造的房屋,必须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对已鉴定为危房的、生土承重结构、砖土混杂结构及建成超过30年(1990年之前)的房屋可直接认定为不满足抗震性能要求。由于我县大多数农房建设年代久远、施工技术、材料使用等达不到基本的抗震改造要求,因此我县抗震改造方式采取拆除重建的改造方式。

农房抗震改造后房屋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建设技术导则》等有关标准要求,以农户实际住房需求情况为主,做到面积适当,基本功能健全,严禁双坡木屋顶结构房屋的悬梁和屋脊木檩之间用砖砌方式支撑连接。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对于基础条件好、集中连片的试点区域,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鼓励支持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统建。积极推广适合本地新型节能保温建造技术材料和新型装配式农房,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4.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和验收

各乡镇要切实督促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履行施工质量和安全主体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或返修责任。县住建部门和乡镇要加强农房抗震改造的指导,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农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农房抗震改造竣工后,先由乡镇政府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政府向县住建部门申请验收,县住建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足额拨付补助资金。

5.补助标准

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标准参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改造方式、改造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补助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监测户)等重点对象户均补助2.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8000元。

6.做好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

各乡镇政府要做好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档案应包括农户申请、审核审批、抗震鉴定、施工协议、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材料。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继续把住房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以坚定的信念、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

(二)强化工作指导,全面完成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深入村社督促指导检查工作,通过实地核查进度和房屋改造质量,加强现场巡查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整改,切实督促各乡镇落实好住房安全各项工作,健全进度调度、台账管理制度,有力保障全县住房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实。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相关政策,总结和宣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经验和成效,做好补助对象确认审核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县住建部门要加大乡镇、村社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强化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培训,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技术支撑和保障。

 

附件:靖远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靖远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郝尊钢    副县长

    成  员:李明福    县财政局局长

            陈瑜山    县住建局局长

            师学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房乃发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正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乃学    县民政局局长

            张振飞    县卫健局局长

安清民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宏    县残联理事长

        李多国    乌兰镇镇长

        吴德民    东湾镇镇长

        裴世琪    北湾镇镇长

        苏其斌    刘川镇镇长

        武瑞进    北滩镇镇长

        张智清    平堡镇镇长

        张富存    糜滩镇镇长

        吴咏丽    三滩镇镇长

        杨  君    大芦镇镇长

        武建荣    高湾镇镇长

        周启虎    五合镇镇长

        王壮飞    东升镇镇长

        张汉良    双龙镇镇长

        牛  畅    若笠乡乡长

        张春梅    靖安乡乡长

        王生录    兴隆乡乡长

        李海瑞    永新乡乡长

        冯尔辉    石门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陈瑜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者接替,不在另行发文。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www.jingyuan.gov.cn/doc/2021/12/31/810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