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421/2020-00003 | 主题分类: | 科技、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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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9-19 |
标题: |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2020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靖政办发〔2020〕73号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主题词: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靖远县2020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攻坚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9日
靖远县2020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治理攻坚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工作举措,切实加快治理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治理任务,着力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甘肃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19〕64号)和《白银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9〕11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市《2020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攻坚方案》,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聚焦11所尚未完成治理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主动扛起责任,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办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治理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确定我县的16项治理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治理任务5所,具体情况为:同盛雅苑小区配建幼儿园、开元居小区配建幼儿园、金三角易地扶贫搬迁小区配建幼儿园,已移交举办为公办靖远县第六、第七、第八幼儿园,昌泰华源小区配建幼儿园、恒丰花园小区配建幼儿园已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有11所,具体情况为:已建成的3所(国际城小区、顺鑫嘉园小区、会州府小区配建幼儿园),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已规划正在建设的3所(翡翠湾小区、龙润嘉园小区、泰清园小区);规划补建扩建新建的5所(县第五、第九、第十幼儿园及县第四幼儿园扩建、五合镇白茨林移民小区幼儿园)。
1.国际城小区配建幼儿园
攻坚任务。由于小区改变配套幼儿园用途,现装修用于小区物业部,开发商应按照原规划完成复原改造,完成户外活动场地1800㎡建设。
攻坚目标。按照原规划完成复原改造、户外活动场地建设、装修及验收,2020年底具备招生条件。2021年1月底前,县教育局与开发商签订委托办学协议,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保在2021年3月开园招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配合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
2.顺鑫嘉园小区配建幼儿园
攻坚任务。已完成工程主体,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2020年底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
攻坚目标。加快建设进度,2020年11月底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底完成附属工程及装修,具备招生条件。2021年1月底前县教育局与开发商签订委托办学协议,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保在2021年3月开园招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配合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
3.会州府小区配建幼儿园
攻坚任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2020年底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
攻坚目标。按照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待小区业主入住后县教育局与开发商签订委托办学协议,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保按期开园招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配合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
4.翡翠湾小区配建幼儿园
攻坚任务。科学确定幼儿园建设规划,尽快开工建设,按期交付使用。
攻坚目标。县自然资源局督促尽快确定幼儿园建设规划,县住建局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2020年底前开工并完成主体一层,2021年6月底前建成完成竣工验收,具备招生条件,确保2021年9月开园招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师学智;东湾镇,责任人:张全璟)
5.龙润嘉园小区配建幼儿园
攻坚任务。乌兰镇负责在9月底前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建设规划,县住建局负责跟踪督促办理建设相关手续,2020年10月底前开工,2020年底前完成主体一层,在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竣工验收,具备招生条件。
攻坚目标。竣工验收后,移交县教育局管理,由县教育局委托开发商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业主入住情况由县教育局督促在2021年9月开园招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师学智;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乌兰镇,责任人:胡广恩)
6.泰清园小区配建幼儿园
攻坚任务。乌兰镇负责在9月底前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建设规划,县住建局负责跟踪督促办理建设相关手续,2020年10月底前开工,2020年底前完成主体一层,在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竣工验收。
攻坚目标。竣工验收后,按照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待小区业主入住后县教育局与开发商签订委托办学协议,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保按期开园招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师学智;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乌兰镇,责任人:胡广恩)
7.县第五幼儿园(老城区补建)
攻坚任务。已完成可研。由县城投公司负责确保在2020年10月中旬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确保在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竣工验收,2021年8月底前完成装修,具备招生条件,2021年9月开园招生。
攻坚目标。由县财政局统筹保障资金,县委编办下达编制,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省示范幼儿园”发展目标配备师资、设施设备,确保在2021年9月开园招生。(牵头单位:县城投公司,责任人:王益。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责任人:李明福;县委编办,责任人:陶怡睿;县人社局,责任人:唐夫全;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
8.县第九幼儿园(老城区补建)
攻坚任务。县教育局牵头在县人民武装部旧址新建。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确保在9月底前搬出,县教育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9月底前完成所有工程前期手续,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确保在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竣工验收,2021年8月底前完成装修,具备招生条件,2021年9月开园招生。
攻坚目标。由县财政局统筹保障资金,县委编办下达编制,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省示范幼儿园”发展目标配备师资、设施设备,确保在2021年秋季开园招生。(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配合单位:县执法局,责任人:吴玉随;县发改局,责任人:杨虎城;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师学智;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县财政局,责任人:李明福;县委编办,责任人,陶怡睿;县人社局,责任人:唐夫全)
9.县第十幼儿园(新建)
攻坚任务。县教育局牵头在惠安小区西面选址新建。乌兰镇负责完成征地,县教育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9月底前完成所有工程前期手续,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确保在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竣工验收,2021年8月底前完成装修,具备招生条件,2021年9月开园招生。
攻坚目标。由县财政局统筹保障资金,县委编办下达编制,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省示范幼儿园”发展目标配备师资、设施设备,确保在2021年秋季开园招生。(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责任人:杨虎城;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师学智;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县财政局,责任人:李明福;县委编办,责任人:陶怡睿;县人社局,责任人:唐夫全;乌兰镇,责任人:胡广恩)
10.县第四幼儿园(扩建)
攻坚任务。县邮政局、电信局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土地置换,腾退建设用地;县教育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10月底前完成所有工程前期手续,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确保在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竣工验收,2021年8月底前完成装修,具备招生条件,2021年9月招生。
攻坚目标。由县财政局统筹保障资金,县委编办下达编制,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省一类幼儿园”发展目标配备师资、设施设备,确保在2021年秋季扩招6个保教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配合单位:县邮政局,责任人:杨雄;电信局,责任人:赵广军;县发改局,责任人:杨虎城;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师学智;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县财政局,责任人:李明福;县委编办,责任人:陶怡睿;县人社局,责任人:唐夫全)
11.五合镇白茨林移民小区幼儿园(新建)
攻坚任务。五合镇完成在移民小区内选址。县教育局牵头,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五合镇9月底前完成所有工程前期手续,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主体一层,确保在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竣工验收,2021年8月底前完成装修,具备招生条件,2021年9月开园招生。
攻坚目标。由县财政局统筹保障资金,县教育局按照“市示范幼儿园”发展目标配备师资、设施设备,确保在2021年秋季开园招生。(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责任人:杨虎城;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师学智;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县财政局,责任人:李明福;五合镇,责任人:周启虎)
1、已移交公办的3所。由县教育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配合完成完善移交协议等相关移交手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师学智;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
2、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2所。由县教育局完成委托办学协议书,县住建局督促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县教育局、发改局完成收费审核备案,确保完成普惠性办园目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陈瑜山。配合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韩亮;县发改局,责任人:杨虎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强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职能,加强协同推进治理攻坚工作力度,确保按照市政府推进会要求,对每个园的攻坚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进和监测,每周掌握攻坚进度、问题短板,随时研究解决措施,不折不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压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各项治理攻坚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追究。根据“一园一策”确定的治理工作“时间表”,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对表对标,切实抓好落实,对未按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积极借鉴兄弟县区有益经验,完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措施,及时总结本地区治理情况,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抄送:县委编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9日印发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2020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www.jingyuan.gov.cn/doc/2021/12/30/809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