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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421/2021-00009 主题分类: 农业、水利、林草、交通、城市建设、生态环境
发文机关: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4-09
标题: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21〕24号 发布日期: 2021-04-16
主题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靖远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靖远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近年来受农业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或家中无劳力等因素影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全县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

  • 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二)坚持镇村主体。各乡镇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镇村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把解决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认识,担责履职,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三)坚持因地施策。对整治撂荒地实行挂图对表作战坚持撂荒地落实到镇、到村、到户、到地头,明晰撂荒地的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计划措施。

三、整治重点及目标

整治重点:土地二轮承包以来,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非法取土挖砂造成耕地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

实现目标:到2021年6月底,全县18个乡镇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违规承包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等省内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确保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4月6日-4月18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动员会时,要邀请包镇领导及县整治工作督查组参加。要及时召开会议,运用手机微信群、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果园、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4月18日-4月30日)。各乡镇要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社逐户逐地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并进行评议认定撂荒年限,建立土地撂荒整治工作台账。

(三)集中整治(5月1日-9月底)。各乡镇根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整治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以整治撂荒果园、抛荒农田、违规违约承包集体土地的乱象为重点,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进行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

一是通报摸底情况;

二是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

三是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整治,对经协调磋商无果的进行依法起诉;

四是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

五是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以村两委会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各乡镇可选择1-2个村先行试点,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整治办法,再整体推进。

(四)自查总结(10月1-10月15日)。各乡镇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考核验收(10月16-10月底)。整治工作结束后,县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工作台账、整治成效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效果突出的乡镇,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撂荒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乡镇,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基本原则和措施

(一)坚持依法整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工作。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社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长期撂荒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排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的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正确识别撂荒耕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耕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

(三)坚持稳步推进。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分析当地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四)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撂荒耕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差。切实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排碱、盐碱地改良、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山区农机装备瓶颈突破,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六)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乡镇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鼓励农民扩大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规模。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确保数量划足、质量划优。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六、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主动扛起责任,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夺取今年粮食和农业生产丰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完成撂荒地整治工作,保证统筹利用撂荒地取得实效。

(一)责任落实到位。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推动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责任。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以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耕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要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阻挠、干扰整治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对撂荒土地和土地乱象违规违法的案件要依法查处,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约束措施到位。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组,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和村社掌握各地撂荒地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包抓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技术指导到位。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技术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五)宣传引导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土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     

       县检察院、县法院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 4月9日印发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www.jingyuan.gov.cn/doc/2021/12/30/809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