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421/2021-000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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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12-08 |
标题: |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靖政办发〔2021〕93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主题词: | 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靖政办发〔2021〕93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县长许伟民: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主管县审计局。
常务副县长李晓清: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方面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粮食和物资储备、县域经济、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企业改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园区开发、数字政府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外事、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机关事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
联系人大、政协、老干部、民族宗教、侨务、税务、通讯等方面工作。
副县长苗晓青:负责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人民防空、交通运输、城市开发、动迁安置服务、城市执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开发办、县动迁安置服务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投公司。
联系县烟草局、县邮政公司、县公路段、国网靖远县供电公司、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靖远管理部、铁路等方面工作。
副县长雷 臻(挂职):负责刘川工业集中区工作、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副县长张 翰(挂职):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商务、招商引资、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乡村振兴局(侧重于驻村帮扶工作队及各类帮扶力量管理)、县商务局、县经合局、县供销社。
副县长郑红船:兼任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人武部、驻靖部队、信访等方面工作。
副县长杨宏琴: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民政、科学技术、地震、金融保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地震局、
县金融办、县残联。
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石油公司、群团组织等方面工作。
副县长许立龙: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管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史研究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县医疗保障局、县志办。
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县档案馆、广电网络、新华书店等方面工作。
副县长安清民: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农村综合改革、水利、林业和草原、扶贫开发、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双永工程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农投公司(北方菜业)。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靖会工程、兴电工程、气象等方面工作。
未列入的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管。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