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任字〔2021〕2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郝家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郝家隆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中心(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汝锋同志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俊琴同志任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李秀芬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植检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韦宏亮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技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魏玉娟同志任县文化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王寿文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高鸿德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胡鸿敏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灌溉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马 丁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工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吕金轩同志任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冯连平同志任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金 斌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强生远同志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主任职务;
贾汝锋同志县殡葬管理所所长(县殡仪馆馆长)职务;
展之兴同志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金平同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技站站长职务;
陈凌敏同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植检站站长职务;
水生英同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站长职务;
高鸿德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二大队队长职务;
何乃清同志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安全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4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