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政策>按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靖远县民政局 靖远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成日期:
标题: 靖远县民政局 靖远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07-23
主题词:

靖远县民政局 靖远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市民电〔2019〕5号)要求,2019年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为确保提标工作按时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城市低保。2019年,全县城市低保指导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8%。提标后,全县平均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43元提高到5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455元。

(二)农村低保。2019年,全县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8%,由3720元提高到4020元,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由310元、290元提高到335元、318元(即年补助水平分别由3720元、3480元提高到4020元、3816元),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不再提高。

(三)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县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19年全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8174元/人.年;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226元补助,加上县财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配套资金,全县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5826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相关要求,从今年起,全县将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

二、资金保障

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标所需保障资金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支出,保障资金全部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三、完成时限

此次提标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6月底前补发到位。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省市县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大力实施低保兜底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际行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协调配合,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提标任务按时限完成。

(二)严格程序规定。各乡镇要认真执行省市县民政部门政策规定,靠实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责任主体,严把保障对象入口关。要完善核算和评估救助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全面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等手段,做到救助对象和申请人家庭收入及财产核定准确,严禁不经调查、核对核实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保障范围,杜绝以民主评议票数多少定保障对象的“粗放式”做法,确保认定程序严格,保障对象准确。同时,各乡镇要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配合第三方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工作,运用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准确评估认定保障对象,切实维护好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坚持保主保重。城市低保实行差额保障,严禁不经审核家庭收入,简单按保障标准或补助水平搞“一刀切”、“平均发”、人为降低或拔高的不规范行为。农村低保要坚持保主保重原则,严格按照分类施保有关政策规定,要对标严把政策界限,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对象必须是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家庭;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对象由各乡镇确定,主要保障因其他原因造成收入较低,在当地属于明显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基本生活保障金:分散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由县级财政、民政部门每月10日前将供养金按标足额发放到户;集中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财政、民政部门按原渠道及时拨付到集中供养机构。照料护理金:有条件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乡镇,原则上按照护理标准进行核算,集中统一管理使用;不具备照料护理服务条件的乡镇,由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将照料护理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供养对象或监护人手中,同时,由乡镇人民政府、监护人和供养对象签订监护协议,确保特困人员及时享受到照料护理服务保障。

(四)加强动态管理。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有效期管理办法和定期核查定期报告制度,切实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所有低保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等,再进行全面普查和复核,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要视情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保障金;及时受理、审核新申请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要加强低保信息系统与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财务统计台账、社会救助填报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确保数据准确一致。

(五)严肃督查问责。县民政、财政部门将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健全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造成的人情保、关系保、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提标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靖远县民政局 靖远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4日